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19年7月19日,龙江县志刚广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由县营商局主办,龙江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共25家单位在县志刚广场联合举办了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助力龙江经济腾飞”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孙立军同志亲临现场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龙江县司法局、县公证处作为主要参加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用司法行政的力量助力《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龙江大地永久扎根。
【重点宣传内容】
条例草案共七章六十三条,主要规范了以下内容: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一是规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服务、依法办事、公开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技术手段,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二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责,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以及营商环境评价作出规定。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下放权力、政府诚信、招商引资等进行规范。四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工作机制和流程,对改进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等作出规定。五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在统一、及时提供政策信息,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优化行政许可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规范。六是对标国际和学习省外先进经验,降低要素成本,对纳税服务、保护小微投资者、获得信贷、办理施工许可、跨境贸易等作出规定。
(二)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一是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进入。二是针对我省突出问题,对“新官必须理旧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行了引导式规范。三是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的责任主体,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和治理方式,提倡“兑现比承诺更重要”,切实履行政策承诺和各类合同、协议,引导市场主体良性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四是明确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对市场监管、维护生产经营场所秩序作出规定。五是维护公平竞争,对招投标、公用企业、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等作出规定。
(三)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对涉及市场主体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征求、合理采纳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检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防止“一刀切”式的执法,减轻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三是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建立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四是明确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五是依法规范司法机关行为,优化司法环境。
(四)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条例落实。一是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营商环境监督的工作方式。二是规定了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以及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的运用。三是规定可以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健全社会监督。四是完善了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方式,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并要求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反馈回访。五是规定了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方式。六是针对我省实际问题,明确列举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禁止行为。
【活动特点和效果】
龙江县司法局、公证处在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中将普法宣传大篷车开进了宣传活动现场,并设立条幅、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材料、法治围裙、意定监护公证办证指南卡、委托书办证指南卡、赠与公证指南卡等。通过结合宣传展板内容对群众进行《条例》讲解,利用法律咨询台以及公证咨询台耐心解答一切法律及事务咨询,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的同时增强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熟知办理公证流程。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县司法局、县公证处共摆放活动宣传展板2块、设立宣传条幅2面、发放各种宣传材料460余份、法治围裙12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取得了预期良好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