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通州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是《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又恰逢本月是全国“敬老月”,为进一步提升广大老年人维权意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10月中旬,通州区司法局、各司法所深入社区、广场等地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从“广宣传、微讲解、再巩固”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各司法所走进村、社区、广场、机关等多个地方,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发放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辖区群众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二是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专业工作者深入社区、村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讲座,面对面细致讲解老年人维权相关法律知识,近距离为老年人答疑解惑;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优势,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线上宣传,促进法律知识再巩固,让依法维权意识深入群众内心。

【重点宣传内容】

(一)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哪些权益?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 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全社会应当如何对待人口老龄化?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八条规定,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 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反映老年人的生活,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为老年人服务。

(三)如何确定老年人的监护人?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四)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哪些救助?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五)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哪些优惠服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六)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可以从事哪些活动?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老年人可从事下列活动:(一)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 (二)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 (三)提供咨询服务; (四)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 (五)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 (六)参加志愿服务、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七)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 (八)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七)关于财产,老年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重点突出,效果凸显。活动以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维权为中心,面向广大老年人深度普及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保健品诈骗等与老年人切身经济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老年人识别、防范各种常见诈骗手段,增强了老年人群体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向广大老年人细致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让老年人在遇到法律难题时知晓该如何寻求法律帮助。
    二是覆盖够广,宣传够强。此次活动依托“法律十进”工作平台,覆盖村、社区、广场、市场、物业、机关等多个老年人群体聚集场所,广泛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线上、线下法治宣传齐发力,不仅面对面开展防诈骗专项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专项宣传等活动,还融合微信、微博、报纸、刊物等多种媒介力量,广泛传播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维权高效,服务高质。在法治宣传活动开展过程中,一旦发现老年人权益受损,司法助理员、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即刻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有效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服务,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维护老年人权益。在日常工作中,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也开辟老年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于老年人的法律需求优先办理,对有困难的人群提供免费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