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临沂市罗庄区经过多年普法工作的开展,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普法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但在普法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仍有不足之处亟待改进。一是现阶段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采用的主要方式仍然是进村入户散发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法律咨询台之类,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二是基层普法对象综合文化素质偏低,对于发放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尽,但是多数群众难以真正理解其具体内涵。法律知识的接受能力受到限制,存在不愿学、学不懂的情况。三是宣传工作存在死角,集中宣传教育难以做到全覆盖。基层普法存在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等问题,集中开展普法教育难度较大。2017年山东省文化厅开展“山东地方戏振兴与京剧保护扶持工程”,重点支持我省地方戏曲创作剧目和新创作剧本,同时为解决以上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并将“新时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高度重视和发挥法治文化的导向引领作用,鼓励支持法治文化精品创作,注重发挥影视团体、业余文艺团体、文化站的作用,精心策划、推出一批充分彰显法治精神、满足群众需求的文化产品,以丰富生动的作品感染人、说服人、教育人,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文化素养”的普法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临沂市罗庄区于2017年成立了普法剧团并依托该剧团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罗庄区普法剧团系经民政部门注册区文广局主管的专业演出机构,拥有演职人员29人,先后创作排演了30余部古装戏、现代戏、舞蹈。生、旦、净、末、丑行当齐全,编导、音、美阵容齐全,有能力有条件开展普法演出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临沂市罗庄区辖区内社区、村居人员构成复杂,既有文化程度较高、法治意识较强的,也存在文化程度偏低甚至文盲、法治意识较为薄弱的人员,既有固定居住人员,也有流动性较强的人员。针对于法律知识面较为缺乏的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是整个法治宣传工作的薄弱点。对于这部分人员的法治宣传应该采用其乐于接受的普法形式,充分调动其学法积极性。
(一)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围绕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等当前政府重点工作创作法治小故事、新编柳琴戏等节目,用群众爱听的生活语言、爱看的文艺表演讲生活中的法律知识,将枯燥的普法宣传、法治讲座变成“以案说法”,将法律知识演出来、唱出来。罗庄区普法剧团自成立以来,相继创作了因邪教侵蚀而家庭败落,通过政府的反邪教育和扶贫政策支持,受害人重新回归家庭的感人故事的现代新编柳琴剧《归来》、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新编现代法治教育柳琴戏《沂罗湾》、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柳琴小戏《一封遗书》、柳琴快板说唱《崇尚科学反邪教》、歌伴舞习主席寄语《堂堂正正一辈子》等原创普法剧目。其中,新编柳琴剧《归来》获得山东省优秀庄户剧团大赛网络人气奖与参赛剧目奖,深受观众喜爱。
(二)普法形式接地气,普法内容入民心
普法剧团的演出并不局限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柳琴戏、民间小调等具有临沂特色的形式,在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的基础上,通过歌舞、快板、小品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婚姻法、反腐倡廉、反邪教等内容,实现传统文化传承与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节目的趣味性高、互动性强,通过戏剧节目给观众展现了鲜活的法律知识,寓教于乐,浅显易懂,无论是年幼的儿童或是年长的老人,无论文化程度高低均能看懂并理解,使得节目当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三)找准时间节点,提供学法平台
针对基层群众难以集中的问题,普法剧团的演出是个很好的平台。普法巡演一般安排在晚上或者重要节日期间,平时难得有机会把周围的群众聚集在一起,因为普法演出的趣味性有着较强的吸引力,有了这个平台群众自发的聚集在一起看演出,潜移默化中群众对法律知识、优良传统文化、优秀家风便有了直观、深刻的了解,不仅丰富了广大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是增强了全民法治观念,受到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普法进社区,服务在身边
在开展普法演出进社区的同时,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让群众通过艺术欣赏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可以近距离获得法律服务。一是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围绕节目中提出的法律问题,进一步的为群众解惑答疑,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尊法、守法。二是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实地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五)利用现代媒体,拓展普法演出
新媒体普法兼具便捷性和高效性的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创新搭建媒体普法平台,加强普法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普法“头条号”等普法网络建设,精心选取普法节目视频,实现普法节目上网上线,有效拓宽人民群众获取法律资源的渠道,不断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和覆盖面。罗庄区普法剧团的现代柳琴小戏《一封遗书》以及柳琴快板说唱《崇尚科学反邪教》被收入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既提升了罗庄区普法剧团的知名度又进一步扩大了受教群众的范围,提升了法治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