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天津市河东区开展宪法宣传周直播宣传活动

为庆祝天津市河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一周年,弘扬宪法精神,12月3日-4日,河东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一周年巡礼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分为网络直播和现场宣传两部分,线上线下联动形成合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

3日的直播活动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一周年展开,带领群众直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现场,参观河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感受“最多跑一次”一站式服务的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介绍河东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感受公共法律服务在身边的便捷高效;走访工业大学社区,采访社区主任,了解一线工作的酸甜苦乐;观看西河大鼓表演和社区文工团演出,看民间高手是如何传唱公共法律服务的。

4日活动以国家宪法日为主题,邀请河东区律工委副主任坐客直播间,现场为群众讲解宪法的重要性,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治教育。几位分会场主播分别走进全区宪法普法宣传工作一线,走访河东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律工委等单位,观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们庄严肃穆的宪法宣誓仪式;前往河东区第二中心小学、东兴小学,与孩子们一起上法治课、看孩子们自编自导自演的法治情景剧,感受普法宣传在校园的蓬勃生机;送法入户,将《宪法》送入出行不便群众家中,让普法宣传更加温暖;参与“我是‘雷锋’传承者”天津站年度志愿服务活动,感受一线人员普法工作日常。在下午的直播中邀请了专业律师对宪法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并面对面与网民答疑解惑,为群众解决法律困扰。

同时,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下现场宣传活动,深入基层社区举办法治讲座,在主要街区设置宣传咨询台集中宣传,发放普法宣传品,现场活动接待服务群众近千人,发放宣传册、宣传品千余份。

【重点宣传内容】

(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宪法的修改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正。

(三)“国家宪法日”的确立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财产权、监督权、获得赔偿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文化自由等。

(五)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应当注意的问题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六)宪法的作用

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取得实效。直播过程中主播站在群众的角度体验公法中心取号、等待、办证、缴费、取证一系列服务,边操作边解答了群众办理公证业务、申请法律援助可能遇到的问题;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的宏大主题,针对不同主体,河东区司法局精心安排、精准谋划,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针对性强。

二是形式创新。河东区司法局创新采用“直播+政务”的模式实现政民零距离,借助时下热门的直播新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了解政府机关工作的新渠道,普及河东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使宪法、法治宣传更加有温度、有热度、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影响广泛。河东区司法局采用线上直播+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宪法和法律知识宣传,便于不同群体根据各自需要参加不同的宣传活动。直播形式打破了地域的限制,使本次宣传活动的效果辐射到天津市、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共有近23万人次观看,收到近36万个点赞,并被推送到“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