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巡回公开审理赡养案

玉屏县长华村姚某现年83岁,育有二子四女,其老伴早年过世后,一直跟随二子一起生活,年老体弱,患有疾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由于二子常年在外务工,无法照顾老人,导致姚某的生活陷入困境。为此,原告一纸诉状将六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赡养义务。

【调查与处理】

4月18日下午,玉屏法院到朱家场镇长华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对于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的案件一律实行就地公开审理,邀请村干部及村民参与旁听,并全程录音录像上网公开。经多方合力、当庭成功调解。为从严治理不赡养、不抚养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弘扬中国传统美德、树立文明家风、倡导法治意识,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联合发布《关于从严治理不赡养、不抚养、不扶养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通告》,并张贴在城、镇、村、组每个角落,确保让法治扶贫更有广度、力度、深度。

【法律分析】

一、农村经济条件差,打工成了农村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但是这些打工人员长年累月出门在外,不仅不与家中老人联系,更不给老人经济帮助。这些打工者中有孩子需要老人照料的,尚能寄一些钱回家,如果不需要老人照料孩子的,家中的老人就成了被子女遗忘的角落,衣食无着他们只有拖着残体靠打零工、捡破烂度日。农村子女选择外出务工,无法照料老人。

二、赡养人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差,觉得老年人是家庭的负担,在他们看来老年人既不能劳动,又不能给家庭创造财富,而他们还要供老人吃、住和养老送终,很不划算。这种人只想向父母索取,却不知尽“反哺”的义务,错误的把老人当做家庭负担,漠视对老人法律上的赡养义务。还有些人认为“养儿防老”是千古不变的定率,错误地认为出嫁的女儿对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尽孝道是儿子的事。

三、农村家庭子女多,兄弟姐妹间经常为父母赡养问题相互扯皮,推卸责任。多子女家庭中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易出现儿女之间、妯娌之间互相攀比、推诿,导致老人无人赡养的状况。由于子女文化、道德、经济收入之间的差异,他们之间互相攀比、互相推诿,老人的赡养费成了子女之间唇枪舌剑的由头。

【典型意义】

通过典型赡养案件开展巡回公开审判和普法宣传,使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在农村普及,使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明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村民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通过标语、板报、村民会议等形式的宣传,使群众了解《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使他们认识到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推卸责任就是违法。在全社会养成一个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