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从XX印务公司印刷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案看出版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证据采集运用与裁量权运用

2015年5月27日,XX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根据省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举报线索,对XX信息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3册《2015XX市房地产年鉴》涉嫌非法出版物。经查,XX协会委托XX信息公司承办未经批准出版的《2015XX市房地产年鉴》,并委托XX印务公司印制,共印刷7000册,违法经营额壹万柒仟肆佰元整(¥17400),其行为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调查与处理】

XX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对现场查获的《2015XX市房地产年鉴》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省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确认《2015XX市房地产年鉴》为非法出版物。经调查,该年鉴未经批准出版,系XX协会擅自委托XX信息公司承办,由XX印务公司印刷。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XX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和群众公议,决定给予XX印务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万柒仟元整(¥87000)和责令停业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由于该案涉及单位较多,在调查取证阶段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难点:

(一)前期调查,确认当事人。该案件根据举报线索,通过前期对多家单位的调查确定当事人、出版单位及委印单位,须查明出版单位是否取得相关资质,并对涉案出版物进行登记保存;到达现场前应当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对当事人进行初步了解,在办案现场做到胆大心细,有面对现场混乱局面从容应对的稳定心态,熟知法律法规内容,详细调查了解,才能做出正确处理。

(二)XX印务公司的违规行为是否在行政处罚追责时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办案人通过《印刷合同》、当事人及其相关单位笔录等确定当事人违规行为的时间。

(三)要保证案件证据链和相应材料的真实完整,确保涉案经营者在系列证据面前承认违法行为。XX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当事人对XX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收集的证据未提出不同意见,这些证据足以证明XX印务公司印刷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事实、性质、情节。

1.XX省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受理登记表》(1份)、《现场检查笔录》1份、《2015XX市房地产年鉴》3册、《出版物鉴定书》等,证明该案件来源及执法人员前期调查取证的情况。

2.《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在对外经营以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情况。

3.当事人《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杨某身份证照片各1张,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4.执法人员对XX印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3份,执法人员对XX信息公司负责人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3份、对XX协会副会长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及《XX市房地产年鉴》合作协议书、《印刷加工合同》各2份,证明当事人印刷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事实,且当事人予以承认。

5.中国工商银行开具的进账单(回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开具的票据交换提入收款通知单(对公)、当事人银行流水账单各1份,证明当事人印刷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违法经营额等。

在裁量权运用方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以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在1万元以上的,将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将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将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调查过程中,根据取得的证据,查明XX印务公司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元整(¥17400元),宜按照规定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以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在1万元以上的,将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予以处罚。《XX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印刷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违法经营额在1万元以上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不满7倍的罚款”。此案中,执法人员在信息公司先行登记保存的3册《2015XX市房地产年鉴》已另案处理,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印刷上述的成本票据,故办案人无法核实当事人违规行为的违法所得。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因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柒仟元整(¥87000元)和责令停业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证据采集运用和裁量权的准确运用对确定案件事实和作出准确适当的处罚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案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办案人员作了充分准备,在案件涉及多家单位,案情较为复杂的情况下,认真梳理案件脉络,耐心细致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确保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为准确判定案件性质和事实奠定了基础。在违法追责时效判定上,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相关证据为基础,准确判定了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确定违法行为仍处于追责时效内。

在确定处罚幅度方面,XX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准确确定案件性质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及《XX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应条款的规定,根据确定的违法经营额和无法确定违法所得的事实,及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的情况,确定了适当的处罚,进行了集体讨论,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并经群众公议后,作出了处罚决定。

该案的调查取证和裁量权运用过程,为类似的出版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实践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