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烟台市司法局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烟台市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在全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

【重点宣传内容】

1.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有哪些?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2.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2)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3)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3.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4.公民在反恐怖主义中的义务和权利?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2)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5.公民在反间谍工作中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1)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2)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3)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4)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5)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6)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全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出安排部署。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推送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市县两级累积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00余条,播放滚动电子宣传标语近1000条,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是突出宣传重点。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结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突出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宣传内容,促进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充分运用网络课堂、网上知识竞赛等载体渠道,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网上举办的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参与人数达5万余人,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莱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进机关”活动,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会议,集中学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提升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举办“国家安全”主题宣讲活动,通过司法所干警带头宣讲、播放宣传片等方式,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学法热情,切实提高国家安全教育成效。

四是丰富宣传方式。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发挥网站、两微一端和普法新媒体矩阵的优势,拓宽法治宣传渠道,线上多途径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1700余次。芝罘区司法局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微信群等线上途径转发和展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挂图和展板,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专题学习,收听收看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海阳市司法局组织多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日普法系列活动,在《今日海阳》报纸普法宣传专栏发布《公民应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国家安全》专题文章,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海阳市各中小学校利用班级微信群、班级QQ群、宣传栏等渠道,向师生宣讲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增强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