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更加系统化、常态化,2016年6月1日,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团委、妇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组织成立了一支“蒲公英”法律服务团队。团队下设法律宣讲团队、社工帮教团队、心理疏导团队和亲职教育团队。其中,“蒲公英”法律宣讲团由阳泉市检察机关全体未检干警组成,致力于为全市青少年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将法治宣传工作进行全市未检大联动。市院“蒲公英”法律宣讲团在2019年针对“预防性侵”专题共开展了44次宣讲活动,覆盖22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2000余名师生家长。还为阳泉偏僻地区儿童申请了330套衣服,160套绘本,分发至7个乡村小学。截止目前,已对全市近60所幼教机构、中小学校、社区、企业以及阳泉市看守所的近20000名学生、群众和涉罪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蒲公英”法律宣讲团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

【重点宣传内容】

在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中,“蒲公英”法律宣讲团在预防性侵害、校园暴力欺凌等方面对在校师生进行了法治宣讲,努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什么是性侵害

1.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

“儿童性侵犯”是指儿童卷入不能够完全理解的性活动,或因不具备相关知识而同意的性活动,或因发育程度限制而无法知情同意的性活动,或破坏法律或社会禁忌的性活动。

侵犯者因其年龄或身心发育程度相对处于强势地位,他既可以是成人也可以是儿童;既可以是负有照顾责任、被儿童信任的熟人,也可以是以暴力相胁迫的陌生人。

2.怎样辨别性侵害行为

把孩子带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叫孩子脱下衣服或裤子,摸孩子的胸部或生殖器部位;

让孩子摸他身体的某个地方(胸部、生殖器),或者让孩子看他的裸体或隐私部位;

带孩子看有很多成人裸体镜头的电影或者视频;

用他身体的某个部位(生殖器或嘴巴)接触孩子的隐私部位;在公交车、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摸孩子身体隐私部位。

3.什么样的身体接触是好的

生活中我们会用身体接触来表达爱意,我们会和家人抱一抱、亲一亲面颊、靠一靠身体、牵一牵手等。这样的身体接触是温暖的、舒服的、安全的、公开的,让我们感受到爱与被爱,是好的接触。

4.什么样的身体接触是不好的

如果成人与我们身体接触的时候,成人身体的某个部位(手、生殖器)在孩子身体的隐私部位反复触摸或者摩擦,并告知不能和别人说,这就是不好的接触。要告诉孩子,当遭遇不好的接触时,要敢于说“不”,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并想办法离开这个成人,把事情告诉父母。

5.什么样的人会对孩子性侵害

对孩子进行性侵害的人,通常是孩子最熟悉、最信任、最尊重、最亲近的人。比如自己的亲人、邻居、老师、父母的朋友等。孩子对这样的一些人没有防范意识,从来就不会想到他们所爱的人和被他们尊重的人会对自己进行性侵害。调查发现,85%的性侵害事件是熟人所为。侵犯者利用其权势侵犯和剥夺了受害孩子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和意志。

(二)如何预防性侵犯

1.告诉孩子要保护自己身体的隐私

不论你是在家里,还是在公共场所,都要有保护自己身体隐私的意识。人体有的部位可以暴露出来,比如我们的眼睛、鼻子、嘴和手等等。但是有的部位是不能随便暴露的。

2.问问孩子:你知道吗

我们身体哪些部位是隐私部位?不能随便暴露,不可以让别人碰的? 教孩子认识身体的隐私部位,并告诉孩子为什么我们的这些部位不能碰。

(三)教给孩子怎样预防性侵害

1.放学回家要结伴而行;

2.不要一个人走夜路;

3.不要和陌生人到不熟悉的地方玩;

4.小心“熟人作案”;

5.独自在家不给陌生人开门;

6.警惕校园内的性侵害;

7.教孩子学会拒绝及练习跑开;

8.教孩子当他人的碰触令你不舒服或不安时,可立即要求对方停止,不须听从大人的要求。家长可教孩子练习说“不要”,并实际练习“跑开”及“大声呼救”的动作。家长还可与孩子一起演练,万一无法跑开该如何拖延或寻找脱身的理由,如:家人要过来找我、已和别人约定要去某处等等;

9.加害人可能是熟人或是陌生人,所以平时应协助孩子建立可信任的人际网络,并与孩子讨论就近可以求助的对象。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可以跑到人多的地方,如附近的商店,或向警察、向路人求助。练习在危机情况下如何拨打110求助电话。

(四)如果孩子被性侵害,告诉他们要做3件事:

1.立即告诉爸爸妈妈;

2.报警;

3.到医院检查身体情况。

校园暴力欺凌宣讲内容:

(五)什么是校园欺凌

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

(六)欺凌形式

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扇打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社交欺凌: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七)面对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怎么自我保护和预防

立足校园:学校方面不仅仅是学习的天地,更是青少年塑造自身性格,对外交流的首个区域。学校方面定期的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成立相关的安保部门和宣传部门,定期的安排老师对于学校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对于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现一起及时解决,避免事件的进一步扩大,事件解决后,后续也有注意跟踪,避免二次伤害。

立足目击者:不要加入欺凌,也不要嘲笑或者走开,要在能力范围内及时制止,超出能力范围的,要及时联系老师或者校内安保人员。

立足家长:多和孩子进行沟通,疏导孩子的负面心理情绪,对于一些暴力的电视剧和节目注意让孩子少看,对于孩子在校内受到欺凌或者暴力事件要及时处理、引起重视,严重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请求帮助。

立足被欺凌者:遇到欺凌或者暴力事件时大声呼叫,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录音或者视频,保存证据,及时调整心态,学习一些自保的措施。情况严重时及时报警。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走出去 宣讲提升法治观念。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启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高度,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虐待儿童违法犯罪现象,提高各类教师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请进来 面对面交流呵护成长。邀请中小学生、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代表一同走进检察院,亲身体验和了解检察工作,共同探讨防治校园欺凌的措施和对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活动的开展,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双向司法保护,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被侵害的阴霾,有效预防和控制再次犯罪,使涉罪未成年人真正回归社会。以这种“双管齐下”的方式,积极传递法治的温度,全力保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