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安吉,是浙江北部的一个山区县,县域面积188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万人,辖8镇3乡4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共188个村,20个社区。从2008年起,湖州市安吉县以“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为总体目标,全面开展“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目前全县实现全覆盖。从2013年起,县委县政府又引导各行政村(社区)开始创建“中国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2014年,以安吉县创建美丽乡村标准为样本的全国首个《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正式发布并在全省全面实施。中国美丽乡村已成为安吉继联合国人居奖唯一获得县、中国首个生态县后的又一张名片。

安吉县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是从2004年开始的,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单位下发了《安吉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施意见》,明确了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进一步健全“四民主三公开”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启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近年来,我们始终围绕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大局,把“民主法治村”建设作为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为检验成效的重要标准,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丰富内涵、创新发展,较好地推进了我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走出了一条美丽乡村建设与民主法治村创建互促互进的新路子。
【任务措施】
(一)完善机制,保持创建动力。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纳入“中国美丽乡村”创建考核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以“民主法治村”作为单独的考核项进行赋分,通过全县“美丽乡村”的建设为载体来推动“民主法治村”建设。2014年以后,将原考核体系中创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就可得分的指标,调整为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级赋分,更好地调动了各村创建更高层级“民主法治村”的积极性。以省级“民主法治村”为例,2013年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申报村数量为1个,2014年上升至10个,2015、2016年分别为16个。工作中坚持“开放创建通道,严把验收关口”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村申报创建各级“民主法治村”。通过一票否决事项审查、创建情况自评自查、司法局全面走访检查、上级验收检查等程序,层层筛选、优胜劣汰,通过自愿申报、不搞平衡、相互竞争等方式,使各创建村保持良好的创建动力。
(二)夯实基础,增强创建实效。规范村级民主管理。按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民主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公开的各项要求,规范村级民主自治。与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对各民主法治村《村规民约》、《自治章程》进行规范和合法性审查,并指导各村在《村规民约》具体内容制定时,结合本村实际,体现本村特色,重在解决实际问题。指导规范各民主法治村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现村民议事民主化,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决策管理、实施监督。指导规范“三务”公开内容、时间,鼓励创新公开形式,目前除常规的公示栏公示外,还有电子触摸屏、“电视点播”平台、村报等多种公开形式。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每年举办全县村(社区)书记、主任法治培训,增强村两委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其依法办事能力。根据各民主法治村需求,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要求各村加强村民代表和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外来人口等各类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充分借助村村通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在“阳光司法”版块加入普法电视节目、以案释法栏目、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等内容。2017年5月,普法办与县委政法委牵头,整合政法部门资源,对原来的电视法治宣传栏目进行全面改版升级,扩大宣传效果。指导各民主法治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让法律顾问参与村级涉法事务的审查、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实现村里涉法事务有把关、矛盾纠纷化解有依据、群众解疑维权有渠道。
(三)丰富内涵,提升创建品质。以打造多样化、特色化的“民主法治村”为目标,引导各民主法治村将法治理念和法治元素融入到村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指导帮助各民主法治村做好地方特色、文化传统与法治建设的融合,实现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一村一品”。并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创作大赛、知识竞赛、法治巡展等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如省级“民主法治村”尚书圩村将法治文化与尚书文化相结合,在成人礼、开笔礼等活动中融入法治元素,传递“学法做人、学法成才”的理念,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特色,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也成为安吉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注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指导各村根据各自历史文化和本村实际情况,新建或结合原有的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化大礼堂等平台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馆、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使法治文化看得见、摸得着,提升村庄法治内涵。目前,已经建成多样化的村级法治文化阵地14个。
(四)创新发展,深化创建成果。出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地方标准。为了更好地规范提升安吉县“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2016年,县司法局启动民主法治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经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等多个环节,2017年1月6日《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发布,并于2月6日实施,成为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创建的县级地方标准,使民主法治村创建有方向、管理有方法、评价有依据,受到省厅、市局领导充分肯定,《浙江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安吉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在原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基础上,我们自我加压,以更高标准启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在硬件、人员、民主建设、法治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目标。2017年5月,在新任村两委干部民主法治培训会上,我们启动了首轮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动员。首批申报创建村达50个,形成了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特点和效果】
分析、梳理多年来安吉县“民主法治村”创建实践,创建热情高、创建工作扎实、创建层级高的村,往往在基层民主、村务管理、社会稳定以及村集体经济、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也明显领先,而且各有特点、各具优势。我们深切感受到,民主法治村建设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抓手。一是有利于提高村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健全村级管理各项制度;二是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有利于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截止2017年,全县208个村(社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有17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有19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2个,全县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成功率达92.8%,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近几年来,司法部、省司法厅对安吉县“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都予以了充分肯定,许多领导先后到安吉调研“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省内外多个单位也前来考察。2014年,安吉县作为湖州唯一代表在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2016年,孝源街道洛四房村在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介绍。今年,司法部、省司法厅官方微信平台分别专题宣传了安吉县“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