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安徽省芜湖县的三名村民,因好吃懒做赌博成性,欠下了不少高利贷。为尽快偿还债务,三人合谋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巧克力,采用“订单式”服务进行销售,成本约为300元的假冒巧克力以440元至480元的价格出售给批发商,而这些批发商大多是婚庆喜铺。由于价格低廉且足以以假乱真,三人生产的假冒巧克力销量很好,第一个月便各自分红35万元、17万元、17万元。最终,因婚庆喜铺老板将假冒巧克力送至正规厂家检验真伪,引发美国玛氏集团向无锡市公安报警。

从一起假冒国际知名巧克力案看知识产权保护

【调查与处理】

公安机关接报后,一举查获30余万粒假冒名牌巧克力,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派员介入,对该案进行引导取证,并及时对符合逮捕条件的涉案人员进行批准逮捕。无锡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侦查终结后,以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徐某兵、胡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徐某军、洪某某、钱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黄某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于同年10月20日向新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经过长达9个月时间、历经3次开庭审理,新吴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处以18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4名被告人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巧克力的生产、销售、制造标识等经营行为。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德芙”和“费列罗”两大国际知名商标,法院的从严判处体现了我国司法部门平等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的决心。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确定。非法经营数额体现的是犯罪的规模和体量,不能仅以被告人赚钱的多少来确定最终罚金数额,即使不存在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本身也印证了其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通常为了自我辩解,交代的违法所得往往低于实际违法所得。由于犯罪的隐蔽性、现金交易的可能性、证据不足等因素,公诉机关并不能全部查清被告人的实际违法所得。在该案中,犯罪上下游产业链已成规模和体系,形成产销一条龙,涉及全国多个省市,法院综合诸多因素,以非法经营数额作为罚金的计算基础,体现了法院从严打击的理念。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横跨苏浙皖三省四地、大量制贩国际知名品牌“德芙”“费列罗”巧克力的窝案,系公安部“利剑”行动督办案件之一,先后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评为“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大典型案例”。

商标的保护不仅仅是对企业智慧结晶以及品牌塑造过程的尊重,也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是助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途径。同时,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往往会逃避食品质量监管和市场监管,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有力制裁违法侵权行为,对那些以牺牲民众健康权益为代价谋取利益的不法者是一个有力的震慑和警告。消费者最好通过大型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发现可疑情况可向权利人、市场监督机关、司法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