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黔西县在司法行政改革中紧紧围绕破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解决机制滞后”等系列难题,着力抓载体、建平台、补短板,各项工作服务服从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统筹谋划各项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审视解决问题,以“法治毕节”创建为契机,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总抓手,整合资源力量,聚焦目标任务,着眼民生发展,搭建三个中心、夯实三大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逐步形成了“331”工作模式,广大群众享受到更加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黔西县司法局打造法律服务新平台

【任务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范畴予以研究部署。县委于2016年3月行文明确,由县司法局牵头组建黔西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黔西县人民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人民调解中心),已于2016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县委于2017年3月10日,组织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6次会议,专题研究关于组建“黔西县群众工作司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司法服务中心)的相关事宜,明确由县司法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信访局等10余家单位部门配合落实,已于2017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和群众工作司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个中心”)建设过程中,县财政共划拨资金115万元予以保障,将人民调解奖励基金每年100万元纳入县财政预算,为“三个中心”建设及运转提供资金保障;县编委专门为县司法行政部门增加事业编制10名,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律师或法律专业人才到县“三个中心”工作,同时,县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积极互动,建立了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联动机制,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制定了司法确认的具体办法,县司法、卫计、公安、信访等10余家单位部门建立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纠纷、重大疑难纠纷等9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和15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县人民调解中心将100名调解专家、调解能手细化分解充实到9个专业调委会,为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搭建平台,创新思路,为打造管用实用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夯实基础

黔西县“三个中心”的成功组建,为筑牢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首先,整合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干警等资源,保障“三个中心”服务大厅每个服务窗口都有人正常坐班,在现场及时为群众办理业务或提供法律咨询,形成“一站式管理多窗口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全县29个乡镇(街道)、362个行政村(社区)以及县直相关部门、医院、学校、看守所、大型企业均建立法律服务站(点),由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单位法律专业人才提供相应法律服务,实现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全覆盖。其次,为切实解决老百姓利用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法律和业务的问题,县司法行政部门与电信部门协调对接,建立语音自动提示呼叫系统,对“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功能进行丰富和拓展,将服务内容涵盖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建成集司法救助、法律咨询、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于一体的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每个法律服务站(点)公开12348法律服务热线,明确一名专门联络员,群众可以远程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有关法律咨询和相关业务咨询办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的需求进行专业服务和解答,让群众享受到和窗口现场一样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再次,以“互联网+司法行政”的思维,立足以新兴媒体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构建“黔西县司法行政微信服务、黔西县司法行政专网服务管理、黔西县司法行政门户网站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媒体“网络平台”。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相应服务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和业务办理咨询,解决当事人跑路难、效率低、办事来回折腾的现实问题。通过夯实“三大平台”,让群众能够在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式、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法律服务。

(三)补齐短板,抓住关键,为“三个中心”相互衔接有效作为健全机制

“三个中心”既是独立的主体,又是辩证的统一,既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既着力解决矛盾的主要方面,又有效防范矛盾的次要方面。群众工作司法服务中心是县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在司法部门的一个工作服务部门,主要是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力量,对信访积案、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突发事件等进行“问诊把脉”,为县委、县政府解决突出矛盾提供决策依据,对群众诉求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从“情”的层面打开群众“心结”;人民调解中心本着合理合法可行原则,便利灵活有效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理”的层面促进问题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本着公平工作公开的原则,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从“法”角度依法解决诉求。通过“三个中心”有序衔接和运转,有效集结法、理、情,打通群众诉求便捷通道,为全县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发挥司法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中心的联动作用。县委、县政府督办的信访积案、涉法涉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事项,由司法服务中心协调处置,需进行调解处理的,由司法服务中心引导进入人民调解程序,调解不成功由人民调解中心引导进入诉讼程序。

2.发挥司法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联动作用。当事人合理的涉法涉诉问题,由值班律师向当事人耐心解答,为其指明维权方向,提供法律服务,符合法律援助的,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经过诉讼渠道无法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采取支付司法救助金等形式解决诉求。

3.发挥人民调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联动作用。经人民调解中心主持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调解中心引导当事人到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窗口寻求法律服务,走依法诉讼的渠道解决诉求。“三个中心”相互连接,衔接有序,把矛盾牢牢掌控在中心环节,有效处置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最大化发挥职能作用。

(三)优势互补,有机统一,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民生落地见实效

1.实现线上线下两轮驱动,打通了法律服务民生的“最后一公里”。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平台的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及时有效地满足了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自“三个中心”运行以来,通过服务窗口、触摸屏、热线电话、微信平台等形式,为群众推送法律常识、法治小故事、法治宣传片等,有效解决了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2016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72件,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00余件;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的燃眉之急;共受理办结委托、继承、声明书,亲属关系等公证事项780余件,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50余件,接待来访当事人1600余人次。所有的法律援助案件、司法救助案件、公证事项办理,无一起因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或者工作失误引起的投诉事件,法律服务实现了量和质的双提升,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2.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防线下沉、源头稳控”,有效调解与依法诉讼得到有机衔接。进一步健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做到调解“组织多重化、队伍多元化、方式多样化”,坚持有效调解与引导依法诉讼有机衔接,推进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形成小事不出村、一般矛盾纠纷不出乡镇、疑难复杂矛盾不出县的良好格局。2016年以来,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5件,调解成功2026件,调解成功率达95.34%。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113件,调解成功率增加10个百分点。尤其是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调处疑难矛盾纠纷200余件,其中医疗纠纷153件,调解成功145件,引导当事人依法走诉讼程序8件,属重大医疗纠纷62件,调处成功54件,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到位。2016年,成功化解多年赴省进京信访结案6件,引导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64件。全县所有调解和引导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中,无一起因当事人违反协议到市、省及进京上访的情况发生,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3.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逐步转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利益诉求意识明显提升。黔西县以“三个中心+三大平台+一站式服务”为主架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健全,让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衔接、互为一体,对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普惠性、精准性、及时性、高效性得以充分彰显。在工作中既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又注重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长期接触群众的工作优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以案释法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机统一,为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平台,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向依法解决和处置的渠道,避免越级、重复上访,非访缠访闹访;对进入法定渠道的矛盾问题,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开公正处理,以依法解决矛盾问题的实际成效,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信服法律权威,从而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2017年7月18日司法服务中心揭牌运行以来,依法处理突发事件10起,其中疑难矛盾纠纷4件,参与处置信访积案3件,引导进入司法程序3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群众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信访不信法的观念逐步转变。                        


4.做到法理情有效集结,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黔西县“三个中心”本着执法公证、司法为民的宗旨,将“法、理、情”有效集结,让群众正确理解和把握法治意义上的公理、常情,国法是公理,常情是底线。在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处上做到法理、公理、常情有机结合,用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分析处理问题,既善于从法律视角依法办事,又善于从社会视角处理问题,努力实现执法司法行为最优,执法司法效果最佳;在法律服务民生上既准确把握社会心态,群众情绪,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又注重解开“法结”,打开“心结”,做到善于与群众理性对话,又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特点和效果】

黔西县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三中心合一,法理情融合,打造“331”法律服务新模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近年来,全县未发生暴力恐怖、恶性刑事案件及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影响政治稳定的事件,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公众安全感指数持续上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力推进,部分群众“无理取闹”、“缠访闹访”、“信访不信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正逐步形成。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从2014年的93.48%提高到2016年的97.78%,连续三年在全市各县(区)排名第一。2017年5月18日,黔西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县”、“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通过考核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