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财政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涉法涉诉案件增长显著。对此,安徽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更加注重培养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更加注重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尊法,更加注重从源头推进财政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安徽省财政厅深入推进财政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任务措施】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安徽省财政厅党组历来重视财政法治工作,2017年1-9月份,厅长主持召开9次厅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省财政系统财政执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财政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以及财政学法、立法、用法、普法等一系列涉法工作,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规范财政行政行为。

(二)强化风险评估和防控。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投诉举报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每一项可能引起涉法涉诉的具体财政行政行为,全过程梳理排查,各环节风险评估,从源头控制法律风险。建立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构建“2+3”制度体系,在安徽省直部门中率先制定《安徽省财政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操作规程》及《程序规定》,对财政重大事项、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法律文书等全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厅长办公会议等会议审议重要议题协调机制的通知》,对财税体制改革及我厅牵头的其他改革方案制定,重大财政政策制定和调整,全省财政发展重大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重大违反财经纪律事项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管理等事项,广泛征求意见,落实评估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范对外答复事项办理,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对外答复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从收文、办理、答复、档案保管等多个方面,统一规范化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参与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对以单位名义出具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法制机构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加以审查,审查不通过,不予印发行政处理处罚决定。2016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厅对42件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其中,2016年审查28件)。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和指导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对各市近年来财政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监管等行政处罚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作出总结评价,指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建议。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实行厅法律顾问工作日坐班制,第一时间参与重大财政决策事项、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经济合同的论证、审查。2017年1-10月份,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合同文本、制度文件、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和工作咨询,以及制作法律意见书92件(次)。实行督查约谈制度,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省财政厅重点工作调研和巡查范围,对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的市,及时对各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先后对宣城市、南陵县、枞阳县等财政局进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复议工作、具体行政行为等方面约谈,责令工作整改,预防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应诉既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律风险存在的高发地。对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从收文、受理、分办、调查、审理、论证、答复、证据收集、送达等各环节,全过程进行风险查找;从程序、内容、依据等方面,逐项对照法律法规条文,查找漏洞和瑕疵,一项项评估风险,将法律风险尽量控制在源头。制定《安徽省财政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从多个方面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工作权责分工,厅法制机构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牵头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等职责。作出行政行为的处室单位承担主体责任,负责举证、调查、说明等职责;行政行为由多个处室单位共同作出的,相关处室单位承担共同责任,其中牵头处室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明确法律风险评估意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吸收专家和律师,共同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事务办理。对于重大复杂的复议和应诉案件,承担主体责任的处室单位,会同法律顾问全面梳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点,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意见。加强复议应诉工作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厅综合考核体系。凡当年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被确认违法的,一件扣2分;当年行政诉讼败诉的,一件扣3分。建立复议、应诉统计汇总工作制度,每年将复议、应诉工作报告报送财政部条法司和省政府法制办,并将有关复议、应诉信息上传“财政行政复议应诉业务系统”。

(四)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开展财政干部学法,充分发挥厅党组学法示范引领作用,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动全厅理论学习,将中心组学习扩大到所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学习延伸到全厅干部职工,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综合效应。2017年以来,召开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12次,认真学习党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引领带动效应明显。厅党组中心组入选2017-2018年度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联系点,成为省直机关唯一入选单位。做好广大财政干部学法,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自学等方式,加强财政干部学法,促进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财政业务水平双提升。2017年上半年,全厅共举办业务培训班14个,培训干部3100多人。精心开展财政普法宣传,认真组织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映)活动、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涉及面广,参与度高的财政普法活动,全省财政系统万余人参加,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强化以案释法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工作培训班,邀请省高院、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专家授课,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阐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升全省财政系统法制机构人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特点和效果】

2017年1-10月份,省财政厅对财政重大事项共进行合法性审查161件,提出审查意见73个,规避法律风险点8处。2015年5月1日起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省财政厅办理有关市财政局行政复议案件20件,没有发生一件因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而被起诉或者共同被告败诉的案件;参加行政应诉案件13件(一审8件、二审5件),所有案件法院均支持我厅行政行为,行政应诉案件取得了完胜,全厅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