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云南省景东县紧紧围绕省、市、县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稳定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和谐景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了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任务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切实加强组织机构保障。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到全县及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使普法工作摆上全县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并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平安景东工作中统一部署。同时,把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列入全县各级各单位目标考核内容。
(二)强化保障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保障。一是为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满足全县普法工作开展的需要,“七五”普法规划在财力上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由原来的全县总人口人均0.3元上升到人均2元。二是为普法办配备1辆专用普法宣传车;三是增强普法队伍战斗力。针对“七五”普法启动,县财政拨款司法局自主选拔的方式招录了15名司法辅助员和10名公益性岗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村组充分发挥全县人民调解信息员的法治宣传作用;于县司法局起草县委办、政府办联发的方式下发的《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东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景发〔2017〕43号)文件明确的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其武为组长,县委、政府、人大、政协联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31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队伍。“七五”普法期间将通过理论培训、实践操作,不断提升普法宣传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普法人才保障,打造一支统筹安排、各具特色、覆盖面广、战斗力强的普法队伍。
(三)提升普法形式创新力。充分利用县城城区和部分乡(镇)建有的LED宣传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依托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文艺宣传队,编演法治文艺演出。这些创新的宣传方式,对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影响力,展示工作成效、交流工作经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全面推广 “互联网+普法”工作模式,大张旗鼓地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思维服务人民群众。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资源,县司法局开通了“景东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和“法治景东”官方微博号,加大推广力度,增强互动功能。打破传统的“单向灌输式”普法模式,向“双向互动式”转变,引导公众通过微博、微信等对普法内容进行解读、转发、评论,使群众既是普法教育受众,又是普法宣传自媒体,提高了普法宣传的参与性、实用性、趣味性,推进“互联网+普法”逐步成为“七五”普法工作的新常态。
(四)提高普法工作凝聚力。通过“双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全县各单位和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自觉承担起应尽的普法责任。景东县成立有1个普法讲师团,聘请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部分律师共12名人员担任讲师团成员。同时定期、不定期聘请高校教授对法治宣传骨干、村“两委”和“法律明白人”等进行法治宣讲,为举办法治培训提供师资力量。整合普法工作中“碎片化”和“部门化”的有利资源,通过与各执法部门团结协作,建立“责任明确、职能整合、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强力推进”的“大普法”格局,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运作更为有效。
(五)加大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一是以全民教育为主线,建成曼等乡民族法治文化广场1个,县青少年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1个,乡(镇)法治文化长廊(文化墙)12个,全县170个村均有法治宣传栏或宣传板报,并依托村级“农家书屋”建成170个“法律图书角”。二是景东县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利用普洱监狱搬迁后闲置的子弟学校改扩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即将竣工。基地距离景东县城21公里,“普大”高速公路穿基地而过,交通便利;总占地面积64亩,规划五个片区,即:学习教育培训区,面积4亩(其中:房屋建筑总面积1310平方米);水产养殖区,面积17亩;畜牧养殖区,面积4亩;耕种区,面积19亩;晚熟芒果园区20亩。该基地投入使用后,景东县关工委将定期组织部分犯罪未成年人到基地参加社区服务,开展集中教育,进行技能培训。同时,不定期组织全县各个学校青少年到基地参观学习,通过参观实物展示、现身说法和法治报告会等形式,做到特色鲜明、教育直观、体验深刻,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学法、知法、懂法,提高全县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平安景东”、“法治景东”的创建打下良好的基础。
【特点和效果】
景东县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2014年,景东县被表彰为“云南省平安先进县”和“全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5年,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目前全县共创建和巩固民主法治村(社区)170个,省级命名“民主法治村”2个、市级命名“民主法治村”4个;县级命名法治单位37个、法治学校26所。景东县司法局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特别是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创新和突破,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肯定。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至今,全县上下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县矛盾纠纷数量明显下降,刑事、民事案件明显减少;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开展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县“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奠定了法治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