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蛟河市全力推进“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

吉林省蛟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提出的建设“平安城市”、“法治城市”的任务要求,充分发挥蛟河市依法治市的优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部署,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推进全社会法治进程为核心,以“全面深化、整体推进、创新思路、打响品牌”为目标,以依法解决各种热点难点问题、为建设富而美的新蛟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群策群力,扎实苦干,使“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初步形成了普法教育为先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重点,公正司法为保障,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的全面深化“法治蛟河”新格局。

【任务措施】

蛟河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展开。

(一)实行依法执政,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及市直各部门都建立了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确定每月学法日,制定学法计划,建立学法笔记和调研文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考试、考评。坚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制度,市委党校把法治课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必修课进行培训。各级各部门根据法律知识的更新和本系统的执法情况,不断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二是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市委研究制定了市、乡两级《关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定》等四个规范性文件,保证了决策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在依法民主决策的保障措施上,市乡两级党委坚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中,通过实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强化依法行政,建立法治、责任、阳光、服务政府。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市政府组织各行政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依法界定行政许可事项,去年以来分两次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项目226项,经审查保留475项。二是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市政府制定了《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机关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目标责任制、执法公示承诺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确保了严格执法、为民执法。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公开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通过建立网站、设置电子屏幕、安装电子政务信息触摸屏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做到凡涉及城市拆迁、重大建设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律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防止权力滥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公共权力公共使用。

(三)推进公正司法,确保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目标。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组织开展了“建学习型单位”、“创人民满意单位”、“公正司法树形象”等活动,通过教育整顿、法律培训、岗位练兵、培育“知名法官、优秀检察官”、打造“精品铁案工程”等形式,提高了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深化司法改革。市法院构建用人、管理、监督、服务、后勤保障五大机制,强化“大立案、精审判、重监督、强执行”工作思路,以办公自动化为依托,实现了审判和执行等环节的自动管理和控制,并建立了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审判质量考核管理机制,实现对法官业绩的科学动态管理。市检察院制定了《实行执法公示承诺的暂行规定》,实行检察长定期接访、当事人点名预约检察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等制度,扩大了司法监督。三是强化司法服务。司法机关积极实施“阳光工程”,出台了审务、检务十项公开制度,通过设立审务、检务公开大厅,配置电子屏幕、微机自动控制系统,实现了审务、检务、执法活动全过程、全方位公开,增强了司法活动的透明度。通过设立流动法庭、假日法庭、流动办案点,内部局域网站,启动电子印章,配置多媒体示证系统,积极开展“审务、检务进乡村”、送法下乡活动,主动上门为群众服务,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扩大了司法服务范围,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推进全民守法,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成果。一是全面有效落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二是学校实施“法入课堂”工程,达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有笔记”的“五有”标准,并通过拍摄法治专题片、建立法制宣传长廊、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增强了学法的针对性。三是法治文化扎实推进,组建群众法治艺术团,通过多样形式开展富有特色的普法活动;在充分利用市电视台、广场LED电子屏、街头普法宣传栏等作为普法宣传阵地的基础上,“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实施,积极开通“两微一端”普法新平台,普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五)深化社会治理,完善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一是广泛开展“平安蛟河”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治安秩序。二是坚持继续完善和落实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达到了66.5%,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面达到70.5%,皆达到了标准。三是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逐步把村委会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特点和效果】

(一)深入总结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经验,建立深化全方位的长效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出台《“法治蛟河”建设实施办法》,从领导力量、工作职责、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逐步将深化“法治蛟河”建设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深化普法教育。结合“六五”普法总结年,深入总结“六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继续深化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先进村”争创活动,积极探索针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新形式,丰富载体,注重成效,为“七五”普法奠定良好局面。

(三)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水平。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完成首次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切实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完善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法

(四)创新工作经验,扩大深化“法治县(市、区)”建设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齐抓共管领导体制;落实普法经费,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继续抓好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典型培养和提炼工作,在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开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以前经验,扩大蛟河“法治县(市、区)”建设工作影响,创出蛟河品牌,提升蛟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