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在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重庆市黔江区委、区政府决定以开展“零犯罪学校”“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活动从2015年7月开始,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全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初步形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零犯罪学校、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合格率达80%以上。

【任务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黔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将青少年普法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写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七五”普法规划、党代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为抓手,大力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区委办批转了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教委、区综治办提出的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区人大将青少年普法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列为年度审议议题;区综治委下发了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零犯罪学校的实施意见;区财政全额保障创建所需工作经费。2015年12月24日,区委书记余长明在全区召开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暨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启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创建活动,确保示范区创建成功。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为把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工作抓实抓好,区委确定宣传部、文明办、关工委、教委、司法局、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团区委、妇联,以及各乡镇(街道)为创建工作主要责任单位,将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创建示范区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列出时间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规定主要责任单位每月报告一次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其他单位每半年报告一次,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督查会,年终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各级各部门按照创建标准,以“求实、可行、创新、实效”为原则,以“基础要打牢、机制要完善、内容要丰富、形式要活泼、方法要创新、效果要明显”为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创建任务,深化创建措施,细化目标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青少年。
(三)优化队伍、常抓不懈。组建三支普法宣传队伍,常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以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心理咨询师为主的普法志愿者队伍;二是以“五老”为主的法治宣讲团;三是以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为主的校园普法教育队伍,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常年深入乡镇、社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94000余名未成年人到监所等法治教育基地聆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警示教育。全区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以及社区青少年参加全市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竞赛达16万5千余人次,平均成绩75.79分,名列全市第一。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创建活动中,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挂图、板报、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平台和QQ、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利用法治宣传月、周、日以及节假日、赶场日普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遵纪守法先进典型和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重要意义。区司法局组织编印了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法律法规选编》5000余册发放到各学校、社区。创建活动中,全区共印发法治宣传资料150余万份,开办宣传专栏750多期,制作法治展板700余块,张贴法治标语2500余幅。
【特点和效果】
通过开展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活动,全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学校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得到健全和完善。通过创新理念,青少年对普法教育的认识得到提升;通过创新机制,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保障措施不断强化;通过创新载体,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2017年8月,重庆市黔江区被国家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评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