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文昌社区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深入推进“法治文昌”建设,更加广泛地引导和促进文昌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基层自治组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近年来,沾益区相继出台了《沾益县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及每年度《沾益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文件,提出了法治沾益建设长远目标。文昌社区积极响应“法治沾益”创建,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民主法治化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调动了村社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完善居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村社依法治理,为“法治沾益”、“平安沾益”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
【任务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促进管理制度化。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夯实科学管理、民主决策基础,从根本上取信于民。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配套,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健全村党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包括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及居民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在内的居民自治组织体系。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把社区管理事项用规约的形式固定规定下来。根据自治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居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投票表决形式选举出的居民议事监督委员会是居民议事监督机构,以居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的组织形式,形成凡涉及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大事,均由监事会进行讨论,拿出实施方案,经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后,再由执行机构组织落实的工作程序,保证基层治理有理有据,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理”,确保居民委员会整体功能的发挥和运行的规范。
二、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制,保障管理规范化。民主选举是居民自治的基础,是扩大基层民主,实现居民自治的举措。文昌社区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民主原则,依法换届选举。一是依法界定选民资格,保障居民选举的权利。二是坚持民主选举社区代表。居民代表候选人不搞组织推荐,全部由居民联名推荐产生。三是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杜绝指派和内定,采用居民10人以上联名,或者居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二种形式,召开居民代表与居民小组长会议进行提名。四是突破传统做法,采取预选候选人、差额选举、秘密写票方式。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直选产生的居民委员会干部,有着相对广泛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群众中有着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为民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实行依法治理、民主决策,提高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文昌社区位于沾益区中心城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依法治理深入,居民的法治观念、民主意识急需加强。针对这一问题,召开了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会议和居民代表座谈会,专门学习有关上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明白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一是建立了由居民委员会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实行了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包组。同时发挥社区内“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紧密配合,协同开展工作。三是综合治理,实现专项治理经常化。围绕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法治宣传和整治工作,保障文昌社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四是健全村(居)调解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调解案卷,没有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监管和帮扶,有台账。五是聘请法律顾问,把基层选举、各项决策、经济交往、股民分红等事项纳入法治的轨道,有效避免和减少了社区矛盾纠纷;为调处邻里、医患、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劳资、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解决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参与基层管理与执法工作,为管理和执法提供法律支持,以确保相应工作依法开展。
四、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村务管理透明化。民主监督是居民自治的保证,具体内容一是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为更好地推进民主自治,定期组织向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二是实行“社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财务公开更是重头戏,为了管好财务,坚持一枝笔审批,定期集体会审帐目,并对每枝笔支出实行“四章把关”,即所有支出单据,必须依次由经手人签章、会计注明用途并签章、村委会主任审批签章、议事委员会复查盖章。这一系列的制度落实,使居民对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大事清楚放心,也提高了村务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普法,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规范化。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法治宣传专栏,定期刊出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建立普法教室,聘请法治宣讲员,坚持定期上法律辅导课,针对居民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建立法治书籍阅览室,配置法律图书,免费对居民开放,以微信公众号、云岭先峰综合服务平台、微网站为载体,打造集数据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于一身的服务平台,结合党建书柜、读书会等活动,每周推荐一本好书,学习方式灵活多样,通过指尖随时学习,使居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设立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墙,结合居民需求,宣传治安管理、信访条例、侵权责任法等各方面法律常识。并根据形势和居民需要,经常开展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和法治文艺活动,提高居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小组干部带头成为“法治宣传中心户”,每户培育一名“法律明白人”,依托村内的“法律明白人”建立起一支村级法律宣传志愿者小分队,并定期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为确保一方平安,维护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要。在文昌社区设立了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站,专人值班,为辖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接待群众来访,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以及协办公证等法律服务。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成员提高依法管理事务的水平,提高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特点和效果】
“法治文昌”建设稳步推进,为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依法治理成效显著,村、居民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正确寻求处理涉法问题的途径;调解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0%以上。五年内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社区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职责明确,工作落实,建立巡逻联防制度,建有规范的警务室,电子监控基本覆盖;辖区治安良好,创建平安社区成效显著,有规范完整的违法犯罪情况和社区矫正情况登记,无矫正对象违犯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五年内无常住人员重大刑事犯罪;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居民收入增长,集体资产有效保值增值,社区居民共同致富;社区面貌绿化、美化、净化,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好,优抚安置、养老扶幼、扶贫助困、最低生活保障等得到落实,无失学儿童,无老人、幼儿和残疾人被遗弃;合作医疗制度健全,能够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预防各种疾病发生;社会风气良好,无封建迷信活动,无赌博、吸毒等现象,民风文明和谐,居民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办理婚丧喜事,素质不断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