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措美镇当许居委会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西藏自治区措美县措美镇当许居委会位于措美县城所在地,海拔4242米,全居总面积16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377.678亩,下辖5个村民小组(真巴组、索巴组、增嘎组、拉玛组、达当组),全村共459户1382人,其中劳动力615人。当许居委会工作人员9人,其中村党支部班子成员5名,选派村(居)大学生“村官”1名,机关选派居委会党支部书记1名。当许居委会积极开展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建章立制,以制治村,该村各项事务管理工作走上了有章程保证、靠民主管理的规范化依法治村轨道,促进了经济迅速发展,社会治安稳定。

【任务措施】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实施“六五”普法教育规划,重点在“五个深入”上下功夫。

(二)强化农村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作用,组织村民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认真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指导,引导村民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加快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三)强化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保障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完善民主选举程序,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对涉及公益事业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依法行使《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使各项事务的管理有章可行;加强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干部制度,推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效性。

(四)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助理员要指导村民依法制定农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措美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及时为贫困弱势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基层干部群众解决涉法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正确反映利益诉求。

(五)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治保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使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治安管理和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具体措施:一是设立创建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二是居委会内建立了固定的法治宣传栏、设立相对固定的普法教室、每个季度至少给村民上一堂法治课;有一个法律书籍柜,各种法律图书不少50册;有一个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人数3-5人;有一定数量的永久性法治宣传标牌(1块以上);要求每个村民家庭应备有一些常用法律法规书籍。三是居委会委会法律图书要坚持定时向村民开放,有完善的图书借阅制度;有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时,应及时补充新的图书资料,便于村民学习查阅。四是在全居范围内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五是邀请县司法局、法院法官定期到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活动,以满足村民日常对法律的需求。

【特点和效果】

通过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以来,由于领导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进一步巩固村级基层政权。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村民民主议事,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干事业谋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达到了以党支部为核心,以村委会和经济组织为依托,其他村级各类组织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如该村“两委”较好地坚持了民主议事和依法办事,对重大项目的决策都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在群众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

(二)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部关系。通过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既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利,又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过去村干部觉得棘手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如农村土地、宅基地的纠纷问题,过去一直困扰着村干部,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村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了,村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遇事找法的意识增强了,既减轻了村干部的负担,又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村风民风好转,社会秩序进一步稳定。通过深入开展法德教育和综合整治,社会治安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杜绝了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村风民风好转。

(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完善民主制度,实行村民自治,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由于决策透明、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民主,促进该村经济快速发展。

(五)进一步规范村级管理。在创建活动中,建立健全一整套民主管理制度,实现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照章办事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