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第九师团结农场坐落于天山北麓的塔额盆地中部,富饶的额敏河冲积平原上,团部驻地水丰镇,始建于1963年。西部毗邻国家一类陆路口岸巴克图口岸,距塔城飞机场20余公里;东面距九师师部所在地的额敏县城12公里;南边与沙尔巴斯牧场相邻,西边10公里处有万亩原始草场和生态榆树林,是一个“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绿色无污染区戍边城镇。全团总人口4531人,土地面积20.19万亩,耕地面积3.6万亩,设施大棚2057座,各类农牧业合作社9家,各类自营企业14家。

“法治团场”创建活动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法治兵团和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团场(单位)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扎实推进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理要求,完善团场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尊重和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法治兵团、和谐兵团、实现团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任务措施】
通过“法治团场(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团场党政组织和各级领导的法治观念和宪法意识,推进团场依法治理制度建设,提高团场依法治理水平。促进兵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团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同步协调。深化团场民主管理,畅通团场职工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落实职工民主权利。完善团场民主法治建设考评工作长效机制,争创兵团级“法治团场”。
“法治团场”创建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团场重视团场依法治理工作。团场党委、团场领导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有效;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度和保障监督机制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保障和促进团场及机关干部依法履行职责,重视和保障企业单位、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团场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合同管理和守约意识,团场经营管理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维护团场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团场依法行政制度。根据团场实际,以保障和促进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团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落实重要经营管理决策、经济社会建设项目、承包分配合同法律顾问审核制度;团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化;机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没有发生因违法违规管理而导致的恶性案(事)件。
三是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职工群众自治机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政务、财务公开,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全面、规范、及时,提高公开质量。保护职工依法行使权利,进一步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是配合严格公正执法。支持驻团场的各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责,不干预执法部门依法办案、公正执法。
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和重点群体法治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推进法治进机关、进连队、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积极订阅法治类报刊和普法读物,认真完成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六是积极贯彻依法治理。认真落实上级部署,整顿和规范团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保护、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和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监管体制,促进依法诚信经营。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和工作机制,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实现治安和综合治理控制指标;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是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发挥、拓展法律服务功效,促进团场法律服务提高质量、健康发展,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职工群众,服务于团场经济和社会发展。
八是建立健全法治监督。完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和信访事项。
九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法治连(社区、单位)”创建活动,75%以上的连队等基层单位验收合格。
十是创建组织保障有力。团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方案和制度完善,职能作用发挥到位,工作信息上报及时;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法治建设经费。
【特点和效果】
通过“法治团场”的创建工作,团结农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明显提高,营造出团结农场良好的法治氛围。自2011年以来,团结农场按照兵师“六五”普法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通过抓规划、抓学习、抓督导、抓重点、抓考核,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团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2011年以来,团结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兵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兵团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4年被授予师级“法治团场” 荣誉称号,辖区4个连队和1个社区被评为师级民主法治连(单位)。2015年2月,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2016年9月,团结农场被评为兵团级“法治团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