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北海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活动从2015年开始,目标是:紧密结合北海转型、创新、跨越发展的工作实际,着力深化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北海,以切实可行的法治工作举措和更高更好的法治建设水平服务于实现北海科学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促进提升城市发展承载能力、民生权益保障能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公民意识培育能力、城市综合创新能力、综合服务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谐社区建设能力,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城市特色、促进保障科学发展的法治之路。

【任务措施】
(一)领导重视,法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城市创建工作,2015年北海市委出台《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北海法治建设的意见》(北发〔2015〕2号)、市委办印发《〈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北海法治建设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北发〔2015〕32号)以及北海市“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了北海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北海市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北海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培训、法治宣讲、普法考试逐步形成常态化;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成效进行考核考评,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抓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北海法治建设。
(二)结合实际,法治领域改革有效开展。坚持法治原则,科学立法。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立法法》,大力推进立法工作,制定了人大常委委会立法工作流程,编制了2016-2020年立法规划,制定了《北海市立法条例》《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执法检查,稳步推进依法治市,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大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彰显法律尊严。推进法律顾问和律师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均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推进公职律师制度改革,建立了司法行政公职律师办公室,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取得律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的岗位公职律师全部纳入司法行政公职律师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明确了公职律师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参与信访和申诉案件的评析、释法劝导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深入推进公正司法,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平台,行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规范司法人员,严格公正司法。
(三)开拓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化。坚持以“法律六进”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和外来人口等人群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风,北海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培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处理问题的能力。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学法联系点5个,县区级领导干部学法联系点25个。抓好新兴媒体普法平台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北海电台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和《法律援助》栏目,在北海电视台开办《警视在线》栏目的基础上,开办了《律师说法》和《法治北海》电视专栏,完善了北海普法网,手机短信普法云平台、无纸化普法考试平台,建立了普法“微信”、“微博”。我市现有市一级法治文化园(市中山公园法治文化园)1个,上规模档次的基层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小公园(广场)110个,建立了市实验学校、合浦四中、海城区第十小学等43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学校。 (四)服务群众,法治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坚持把推进北海法治建设工作与保障民计民生相结合,积极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形成了“服务民生,法治先行”的工作理念,近几年将“法治惠民工程”列入改善群众生活的具体实事,每年到农村社区播放法治惠民电影540场,到基层开展法治文艺巡演200场,让群众亲身感受北海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使法律之光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一批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以点带面,指导县区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围绕融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主题,坚持“特色定位、错位发展”创建思路,深化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社会认可、人民满意效果。继续深化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北海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单位)等创建活动,夯实法治城市创建的基层基础。全面实施绩效考核,积极组织开展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专业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区域、行业的法治建设绩效进行全面考核和科学评估。
【特点和效果】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在全面总结以往法治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北海法治建设工作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从2016年开始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将北海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法治建设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
同时,北海市坚持一手抓普法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把普法教育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2016年我市获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把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社会法治化管理的全过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司法部门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多种形式锻造队伍,司法人员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执法水平明显改善;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法治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农村、居民守法户创建活动,涌现了一大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户),社会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完善农村社区基层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化,基层民主法治、村民自治能力明显增强;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深入推进“平安北海”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