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从“六五”普法以来,延安市结合本市实际,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由中共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在全市开展100个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延安建设进程,目的是进一步深化法治县(区)、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构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企业依法经营、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监督体系健全的法治大格局,基本实现民主政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的法治化,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引导人人依法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任务措施】
(一)统筹安排,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
创建工作伊始,中共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就制定了《关于创建100个法治建设示范点的安排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创建程序和工作要求,制定了《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标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标准》《法治校园创建标准》《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创建标准中详细列明了每类创建的具体内容和任务,要求全市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坚持标准,提高实效,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创建活动把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纳入了创建范围。
(二)精心指导,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安排意见下发后,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如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完善各类执法制度,健全了《执法公开制度》《法治员工作制度》《案件审核制度》《值日警官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质量评议制度》《执法办案奖惩制度》等,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推行公开办案、阳光作业,公开办案流程,在事故处理工作实践中,提出了“公开、还原、调解、满意”八字工作法,积极推行行政、自主、人民、司法“四调合一”工作机制。富县茶坊镇马坊村在实际工作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民主管理,探索推行了“群众说事制”, 提高了村务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参与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形成了“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的“两说一联”便民工作机制。
(三)严格考核,逐级推荐创建示范单位
2014年,在各县(区)、各部门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中共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各级各部门申报的法治建设示范点进行了检查验收,经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命名表彰宝塔区枣园村等20个单位为“六五”普法第一批市级法治建设示范单位。2016年,又命名表彰了宝塔区国家税务局等65个单位为“六五”普法第二批市级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六五”普法期间,经考核评选,在全市100个创建单位中,共命名85个单位为法治建设示范单位。
(四)加强宣传,促进法治创建深入开展
在创建过程中,中共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参与创建的100个单位中择优选出20个具有代表性的创建示范单位,联合延安广播电视台制作了《法治建设示范点巡礼》专题片,开展了集中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特点和效果】
通过在全市开展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全市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法治延安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奠定了基础。“六五”普法以来,在法治创建过程中涌现出了不少典型,宝塔区、黄龙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称号、5个村(社区 )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2个企业被命名为省级依法治企先进单位、11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