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福山区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近年来,制定出台了《烟台市福山区2011—2015年依法治区规划》《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烟台市福山区2016—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依法执政能力得到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法治信仰普遍树立”、“社会治理创新依法有序推进”等法治福山建设五大目标。同时,分年度制定出台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将长期规划与近期目标相结合,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福山建设,为福山现代化开放创新之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夯实基层基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福山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把“推进依法治区”写入区委“十三五”规划建议,把“深入推进法治福山建设”写入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从强化硬实力和提升软实力两个方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一是高标准建设了法院、检察院、交警办案大楼,升级完善了全区8处镇街的综治中心、派出所、法庭、检察室、司法所,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条件和办案质量。其中,全区8个基层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水平。二是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为全省首批命名的“山东省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在镇街、村居两个层面高标准打造“法律管家”服务站,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创新深化基层“法德共进”工作,充分协调“法治”与“德治”有效结合,不断加大法德讲堂、法德共促会、法德文化教育基地“三大平台”建设和工作力度,成功开通“空中法德讲堂”“法在福山”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新平台,逐步营造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狠抓“关键少数”,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全面依法治区。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周末讲习班学习内容,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法律知识学习;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落实镇(街)、部门“法德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制度,领导干部每月2次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法,以讲促学、以学促用;每年组织全区2000余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考法,每月开展手机端专门法律知识测试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动形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法、学法、尊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履行行政职能、完善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健全行政执法、制约行政权力、化解行政纠纷、提高行政能力、加强组织保障等八个方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制定《烟台市福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福山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政府重大决策必须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并公示。
(三)发挥改革成效,创新推动法治福山建设。坚持以改革推动法治,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先行探索实践中形成了一批法治建设特色亮点。一是稳步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严格选任标准,按照“以案定额、倾斜一线、考试考核、差额择优”的原则,选任出法官检察官55人,为建立权责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奠定了基础。二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有机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发状态。三是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研发了“福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资源的互通共享,能够有效针对综治维稳信息进行搜集汇总、分析研判、分解落实、督察督办,推动形成信息化、法治化的监管体系。四是树立以科技促发展、以信息化提升战斗力的理念,投资2亿多元建设“天网”视频监控工程,通过引进运用无线WIFI、电子围栏、人脸识别等现代化技防设备,实现平安建设从数据应用到质量提升的转变。五是加强群众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福山区“义警”总会,下设13个分会,16支大队,吸纳义警队员达1500余人,协助公安机关在基层一线搜集线索、化解矛盾;建设村居法德共促会257个,成员1957人,开展讲、评、解活动,凝聚群防群治合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法治惠民,多领域推进法治福山建设。坚持“推动发展、服务民生”这一主线,不断创新推进各领域法治建设。一是在基层民主法治领域,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制度,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村级事务管理,提高村民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以民主促法治,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近年来,全区有2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村(社区)被省命名,24个村(社区)被市命名,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95%。二是在政务服务领域,整合行政资源,建成综合行政审批、综合政务、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电子监察等五大功能的政务服务中心,月均办理各类事项2万余件,现场办结率达到85%以上,为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政务服务。三是在营商环境领域,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社会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燃油、化肥、建材质量抽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打击假冒伪劣、商标侵权、广告违法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建立打击传销快速反应机动队,实现对传销活动的高压管控。开展烟草专项整顿,严厉打击制假、贩私行为。四是在农业产业领域,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彻底清查收缴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42种高毒农药;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定期开展农资打假;按照相关规定,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录入省两法衔接平台,并在中国福山门户网站发布公示。五是在依法信访领域,统一实行“两提醒、五督办、两提报”制度,通过不断规范办案流程和办案要求,案件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有了实质性提升,及时有效地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初案办结率达到100%、结服率达到90%以上。
【特点和效果】
法治福山建设的有力推进,着力解决了“法不责众”“无理取闹”“信访不信法”等问题,在全社会构建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福山区连续多年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等,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公众安全感指数持续上升。2014年烟台市福山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2015年荣获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16年,荣获“2011-2015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连续六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区”荣誉称号,今年,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2—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区”。
法治福山建设的全面推进,在全区营造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使法治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福山区连续六年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