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宁远县深入推进法治县城建设

宁远地处永州南部,属湘粤桂三省交界之地,总面积2500平方公里,总人口88.7万人,区划面积、人口数量均排全省第29位,地域广、人口多,社情复杂、民风彪悍,大村大姓多、宗族势力强,历来社会管理难度大,综治民调曾数年排在全省百名之后。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根本遵循,以创建全国、全省法治先进县为抓手,坚持依法治县与以德治县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治理创新五大工程,不断提升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人文支撑。先后获评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全国“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全面小康十快进县,连续三年获评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县、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县、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县,连续四年获评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全省作风建设先进县,成功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全省文明县城、全省平安县,综治民调从全省末位跃升并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任务措施】

(一)突出党的领导,引领法治方向

一是优先保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刘卫华亲自“挂帅”,自觉履行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调查研究,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治创建组织机构。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研究法治创建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宁远创建的实施意见》《宁远县法治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在财政紧张、压力逐年加大的情况下,对与法治有关的问题全部解决、要求全部满足。二是依法决策。坚持把推进依法执政作为建设“法治宁远”的核心内容。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法制部门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实行“一对一”审核,确保了决策的规范性、合法性。在决策过程中,主动向县人大和县政协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并将相关的程序制度化。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二)突出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的要求,大力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放管服”,促使政府职能转变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要求,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简化审批事项。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资金2.3亿元,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集治理和服务于一体的高标准多功能综合型服务平台。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坚持走法治经济路子,组织律师团队对县内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工作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为重点工程保驾护航,为广大企业排忧解难,组织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26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65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7件。组建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婚姻家庭、医患、交通事故、环境保护、旅游等矛盾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处机构,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并与周边县市建立边界联防联调机制。三是牢牢扎紧制度笼子。加强规范权力运行、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建立了“三清单一目录”网上公示平台,对部门权力予以规范,避免违法行政,违规执法。全县20个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出台《宁远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以制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责任主体。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及时审核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网上统一公布,并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对与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文件及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订,对已不合时宜的文件及时清理废止。

(三)突出公正司法,建设法治社会

一是全力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以规范促公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审判流程透明化、审判活动网络化、人事管理信息化、办公流程自动化,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健全案件协调、督办、评查和执法检查、重大事项报告等五项案件执法监督制度,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了执法过程中的协调、督办、处理、评查等程序,严格执行“两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及时督促政法各单位做好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插手、过问案件的记录、登记工作,没有发生因司法不公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事件。二是全程实行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充分依托信息技术打造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将案件流程情况、进展情况、执行情况一律在互联网公布,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全方位公开倒逼公正文明司法。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参与。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把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办案中出现办案人员徇私舞弊等“五种”情形纳入监督程序。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将县人民陪审员经费列入县财政专项预算,确保陪审工作的正常开展;采用“一案一卡一评议”的形式,作为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考核、奖惩及任职期满是否续任的重要依据。

(四)突出法德兼治,拓展法治空间

一是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在道德教育中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把文明县城创建作为提高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将法治精神融入传统文化。二是在法治教育中融入道德内容。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引导全社会自觉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创新推出“以案说法”电视专栏、法治宣传一条街、路灯法治宣传牌、送法下乡等“十大普法载体”,推动平面单向的法治宣传活动向立体多样的法治文化培育转变,形成了具有宁远特色的“法治+文化”新常态。大力开展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六进”、道德讲堂、“最美宁远人”系列评选等实践活动,实现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完美融合。三是以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问题。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同时,对党委政府作出的承诺,勇担当、敢负责,不折不扣兑现到位,市政工程项目履约率达100%;对不守法规、不讲道德的人和事,敢于“亮剑”处理,“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在省市推介。

【特点和效果】

一是在县电视台开辟《以案说法》《平安宁远》专栏;在宁远新闻网、法治宁远网开辟“法治在线”栏目;

二是利用“互联网+”新形态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开展全方位普法;

三是建设一批乡村特色法治文化广场,如文庙法治文化广场、莲花山法治文化公园和九亿街法治文化一条街,形成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四是在全省率先推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治副主任”制度。每个乡镇街道安排2-5名律师,每名律师联系5-10个行政村,积极开展联系村的法治宣传教育、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为村民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

五是全面试行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将社区警务室和社区综治中心合署办公,任命城区12名社区民警为各社区党委成员,推动社区警务与社区工作“一体化运行”、“捆绑式办公”,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联调、巡逻防控联防、综治重点工作联抓、治安问题联治、平安社区联建;

六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了“如法网+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司法鉴定”的工作大格局。2013年荣获 “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6年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2017年荣获 “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