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北京市举行青少年法治文艺大赛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全市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从2016年4月开始,北京市广泛发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了青少年法治文艺创作选排及竞赛活动。在12月4日即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市法宣办、首都文明办、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在首都图书馆共同举办了第三届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文艺大赛获奖节目展演暨颁奖仪式,500余名观众观看了演出。全市各区、各有关系统单位以此次展演暨颁奖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拓展阵地载体,创新思路、创新形式,切实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好、组织好,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北京电视台、千龙网、法制日报、法制晚报等媒体在活动期间进行了新闻报道或转载。

【重点宣传内容】

一、大赛的评选方式是什么?

答:由市法宣办根据报送作品情况进行初次筛选,之后采取评委打分加合议的形式。每位评委对每件作品按优、良、一般三个等级进行打分,选出可获奖的优秀作品,而后进行集体评议,形成最终获奖等次。评出表演类(分中小学组、大学生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5名,优秀奖10名(只评中小学组);创作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二、大赛的评选标准和内容是什么?

答:从作品主题立意、创作水平、表演技巧、舞美设计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其中主题立意要求法治主题鲜明,自然健康,能展现青少年精神风貌;表演状态要求动作到位,服装得体;表情大方自然;艺术水平要求吐字清楚,声调准确;音量控制适中;视觉艺术达到一定美感,形态准确;时间控制要求3分钟为短,超过8分钟为长。整体印象要求有新意,整体效果好。

三、大赛宣传分为几个阶段?

答:整个宣传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预热宣传阶段(4-5月)。利用首都法治宣传教育网、北京普法微博微信平台,设置第三届青少年法治文艺大赛活动专区等全程持续推介、报道活动信息。

第二阶段是持续报道阶段(5-9月)。利用一网两微自媒体,开展持续性宣传,定期推出大赛活动相关报道,编发、推送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活动中各方的信息,加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宣传效果。

第三阶段是集中宣传阶段(10-12月)。开展优秀节目的展演,大赛结束后,汇编优秀节目在一网两微进行展映和宣传,编入全市互联网+法宣资源库,在全市进行共享宣传。

四、决赛阶段有什么内容?

答:参加演出的9个节目是从各区及高等院校报送的76个节目中精选出来的,通过歌曲、舞蹈、舞台剧、快板、朗诵、魔术等文艺表现方式,涉及到了学校、家庭、社会等青少年健康成长各个环节,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了宪法及未成年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这些节目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寓教于乐,受到现场观众的热烈欢迎。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指向性强。针对青少年这一普法重点对象群体,利用法治文艺大赛这一新形式,创新工作方法,拓展阵地载体,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功能,潜移默化的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二是社会影响大。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及市属各媒体等多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对获奖节目进行集中宣传和通报表彰,形成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应。

三是实效性强。全市各区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协调配合,严密组织,各大、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共有16个区、5所大学推荐了76部作品参加了全市的评比,作品涉及歌曲、舞蹈、曲艺、情景剧、朗诵等艺术门类,创作题材比较新颖,内容贴近生活,普及法律广泛,演员表演精彩,展现出较高的艺术性和教育性,达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