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花都区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关精神,推进“法治花都”建设,“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广州市花都区法宣办、全面依法治区办、区民政局、区农林局等部门联合,在全区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明确目标任务,规范运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的思路,以“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为抓手,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制定《花都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有计划地对基层“两委”干部进行法律培训,提高“两委”干部的依法治理、依法自治能力。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打造基层综合法律服务平台。截至2017年底,全区60%村(社区)达到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为法治花都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任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创建工作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建设进程明显加快。根据省市法治创建有关文件精神,广州市花都区制定了《花都区2017-2020年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安排表》《花都区2017年“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围绕广州市提出的2017年60%以上村(社区)达到省级创建标准的目标,花都区司法局制定了《花都区司法局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任务分工计划》,机关科室和司法所明确分工,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从硬件和软件逐步抓落实。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花都区以红山村为标杆,组织其他镇街有关人员参观学习,特别是规范创建工作档案管理,让其他镇街村居学有榜样,赶有目标。2017年国庆前夕,花都区对全区10个镇街“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抽检,并下发了情况通报。区领导对基层法治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对各镇街明确任务,提出要求。花都区法宣办又在普法经费中支出16万元,为10个镇街的20个村(社区)建造专门的法治宣传栏。

(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制度

为大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花都区积极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重要推手。花都区252个村(社区)与17家律师事务所156名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实现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100%覆盖率。2017年,法律顾问律师积极为村(社区)进行全面“法治体检”,审查“村规民约”25余万字,出具“体检报告”252份;主动参与重大项目谈判,把好村(社区)合同关,为村(社区)审查合同1500余件,协助签订合同350余件,涉及合同金额6000多万元;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4121件,参与人民调解657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55份,其他法律服务210件,最大限度维护村(社区)集体及其成员的经济利益。此外,驻村法律顾问律师还积极协助基层解决多起“外嫁女”问题、信访及群体性案件;普遍建立微信服务群,做到“随时服务”;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做到“全面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做到“贴心服务”,有效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养成“法律问题主动找律师”的良好习惯,逐步提高了基层群众法治意识。

(三)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

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中,花都区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一是把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与人民调解相结合。依法调处矛盾,变上访为下访,全区188条村,64个社区均设有调委会,在调解实践中开展法治宣传。二是把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与为基层服务相结合。花都区每年组织农林局、卫计局、科信局、文广新局、司法局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分别下到基层村(社区)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下乡服务活动,区普法办充分利用这个契机平台,采取图片展览、播放录像、派发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把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2017年是广州市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创评年。花都区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加强对创文活动的指导监督,突出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圆满完成了创文普法工作任务,也推进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四)保障基层村(社区)民主选举和依法自治

2017年是花都区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年,为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3—5月,花都区法宣办采取多项专题普法措施保障“两委”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包括:利用微信微博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制作了一个以村居换届选举为主题的动漫,在“好说法”微信平台和各司法所微信平台播放。在全区各镇街、村(社区)统一出版了以换届选举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栏;制作了一期选举专题节目在花都电视台“法治时空”播放,在《今日花都》报“法治天地”专栏连续报道选举信息;动员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宣传《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派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维护选举秩序》小册子2500多份,引导广大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利。通过普法先行、精准宣传,有力保障了花都区“两委”换届选举的依法有序顺利进行。选举结束后,为了增强新任“两委”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其依法自治能力,花都区委组织部(党校)、人社区、区法宣办联合,统筹安排资深法官、检察员、律师等普法讲师团成员对各镇街新上任的1500多名“两委”干部进行培训,结合具体案例讲解《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

【特点和效果】

一是创建活动具有很强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广州市花都区全区都积极参与252个村(居)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活动,从区委区政府领导到普通村居民,涉及人口70多万人都为创建工作尽职尽责,群众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100% 。花都区积极营造参与创建、人人有责的社会环境氛围,大到村居“两委”民主选举,小到村头巷尾法治宣传栏,“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都是重要内容,确保创建活动广泛发动、深入民心。

二是普法载体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通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区有150多名法律顾问、800多名普法骨干深入各社区、各乡村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现场教育、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广大村居民的法治观念明显提高,完成了从不信法到信法再到懂法的转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逐渐增多,更多老百姓学会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走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基层法治建设也得到了加强。村(居)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村(居)务、财务的透明度明显增强,村居依法治理、民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民主自治逐步走向规范。有力推进了法治花都、平安花都建设。花都区近年来没有发生严重的集体上访事件,全区2017年有153个村(社区)达到了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