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天津市举办法治ING“普法大讲堂·企业环境保护沙龙”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2017年9月29日上午,由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环保局主办,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建委、天津市工商联协办的法治ING“普法大讲堂·企业环境保护沙龙”在津云中央厨房举行。活动邀请律师、学者、政府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和企业代表,从防治大气污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等不同角度解读了《环境保护法》,介绍了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现场解答了网友的在线提问。

天津司法行政网、天津司法官方微信、微博“两微一网”平台,北方网、前沿客户端、津云客户端、腾讯新闻客户端、新浪天津等平台在线直播了活动。活动结束后,《天津政法报》《天津司法》等媒体均刊发相关报道并配发相关评论。

【重点宣传内容】

1.我国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针对这些法律法规所对应的主体有哪些?

答: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关于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比较完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再加上相关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可谓十分详尽。此外我国目前仍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的相关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正案也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面对这样的大趋势,也是为了抓住环境保护工作的大机遇,有必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的学习与梳理,简要了解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违法后果。

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所对应的主体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各级政府及其环境监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的工作是对辖区内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管并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二是涉及环境及排污等方面的企业、建设工程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对于此类主体,相关法律法规主要约束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守的相关制度以及明确其应尽的社会义务。

2.新《环境保护法》相比较以前都有哪些进步?

答: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我国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作为提升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品质的重要推手,改变了以往法律规定中“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通过规定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手段措施和法律责任,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降低企业的守法成本,推动和引导企业改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走向绿色经济发展方向。新《环境保护法》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既强调政府的环境监管权力和责任,又强调企业的环境责任;二是注重生态养育和环境保护并重,不仅限于污染防治;三是平衡了城市和农村的环境保护问题,加强了农村农业污染防治的力度,不再仅以城市立法为中心;四是公众参与制度、公民的权利得到尊重,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保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3.对于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国家是怎么解决的?

答:我国通过法律、经济、政策等综合治理手段开展环境的治理,并大力推行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式,以提高改善环境质量的速度。如广东省利用十几年时间减排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比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快,取得了明显效果,各地的空气污染指数呈逐年降低趋势,这说明我国大气治理的方向是对的,治理方式是可行的。如果技术上再有更多更快突破,解决雾霾困扰的步伐就会更快。

4.我国在2013年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措施,现在城市环境有没有得到改善?

答:“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我国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比较明显的改善。北京市2016年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与往年相比均有下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1、46、32微克/立方米,数据较往年都有明显下降。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也在持续改进。

大气污染治理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需要较长过程,因此大气污染治理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珠三角从2000年考虑这个问题,目前基本实现达标,这个过程比日本等国外地区都要快。总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需要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共同参与。

5.面对即将到来的冬季,政府将如何加强污染防治工作?

答:冬季存在着气象条件持续不利的客观原因,因此,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应放在预防冬季重污染方面。目前,天津正加大力度,强化污染治理举措。一是全面加大燃煤锅炉取缔力度,改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燃气供暖、电供暖;二是积极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散煤治理;三是加强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力度;四是提高行业排放标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严格依法对违规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6.环境评估部门在审核企业是否存在环境污染的过程中弄虚作假,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答:环境评估部门是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此类机构如果弄虚作假,除了受到行政内部处罚外,还会受到降低资质、吊销执照、罚款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及刑法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罪名。

7.为实现可持续生产,政府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相关的法律法规怎样才能发挥实际作用?

答:先污染后治理是现代工业化国家走过的老路,受制于工业化发展阶段和国际经济产业链的制约,中国也未能幸免。政府的政策如何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个永恒的话题。政府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干预企业的经济行为,引导企业发展绿色经济,通过提高成本淘汰和驱逐一部分污染和技术落后的产业和企业,同时通过财政补贴以及一系列的经济激励措施推动企业实现绿色转型。

8.通过参加本期“普法大讲堂·企业环境保护沙龙”节目,企业从中有哪些受益?

答:通过此次活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认识到实施依法治企及其水平是企业的核心和长久竞争力,企业要想健康稳步发展,实现行稳致远,关键是必须要在法律规范的框架下从事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自觉遵守环保法规,自觉履行环保责任。作为企业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重要的“关键少数”,要把学到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积极带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到企业员工、带到日常工作实际中,努力实现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双赢”。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营造了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的良好法治氛围。通过对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法律法规的深入解读,深入学习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宣传了绿色可持续发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生动实践,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类企业深刻认识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美丽天津建设。 

二是创新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和载体阵地。充分运用天津司法行政网、天津司法官方微信、微博“两微一网”和北方网、前沿客户端、津云客户端、腾讯新闻客户端、新浪天津等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拓宽普法工作宣传平台,扩大天津普法工作影响力;通过直播平台,将生硬的法律法规以案例、互动等灵活生动的形式传递给广大企业和网友,实现了环保法律法规“接地气”,吸引了5.2万网友在线收看,产生了数倍叠加的普法效应。

三是形成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此次普法沙龙活动,注重与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工商联、市环保局等相关部委办局的合作与沟通协调,有效搭建互动载体和平台,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有力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健全了“法律六进”与专项活动联动机制。依托“法律进企业”开展普法沙龙活动,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在服务中释法析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