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建国小学,是一所与共和国同龄的学校。2013年8月,伴随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的步伐,建国小学告别了具有64年历史的陈旧危楼,喜迁位于南市区六号地块城乡结合部的新址。现在学校占地面积13903.64平方米,四层教学楼建筑面积6506.15平方米。学校教学设备完善,配有先进的多功能室、录播室、微机室(2个)、音乐教室(电子琴70架)、形体舞蹈室、体育教室、美术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心理咨询室等。现有教职工65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高级教师25人,中级教师33人,省市区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16人。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完成率均达100%。是一所具有良好育人环境,且让孩子开心、家长满意的文明学校。

尖山区司法局积极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单位”

【任务措施】

(一)建章立制,明确职责,确保普法教育有序开展

1.加强领导,提高依法治校的意识

学校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全方位部署安排。成立了“民主法治学校”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正副组长,负责全盘工作统筹调控,其它校务委员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教导处、大队部负责创建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定期向校级领导小组汇报; 学校制定规划、完善制度、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增强共建共享意识,至始至终把“民主法治学校”创建工作摆到中心工作之一,并贯穿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当中。

2.健全制度,深化民主法治工作的管理

健全有效的制度是开展法治工作的保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了《教育教学安全制度》、《建国小学消防安全制度及相关职责》《建国小学法治教育制度》等,做到依法管理。学校成立了校内安全保卫小组,门卫每天严守校门,外来人员一律登记,决不允许形迹可疑的人进入校内,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午间巡视,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确保了校园的安宁。主管领导定期检查门卫制度、值日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二)三位一体,齐抓共管,拓宽民主法治教新育渠道

1.充分发挥课堂这一教育教学的主阵地作用

采取传授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律素养相结合、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方法,配备专职兼职法制教师队伍。每周在班队会课上教师领着学生学习不同的法律知识,让学生能知法、懂法、守法。

2、将法治教育纳入正常的教学计划

结合新课程改革,在选修课程和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拓展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注意法制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渗透和融合。学校将学习新《宪法》纳入到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学科,每学期8课时,提高了学生对《宪法》的了解。

3.建立健全社会、家庭、学校联动机制。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学校还密切家校联系,除积极做好家访工作外,通过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校联系卡、举办家长开放日等,向家长宣传法治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通过对家长的教育来达到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目的。突出法制教育的综合性,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联动。

4.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的作用

我校切实加强了与各级关工委、街道社区的联系,通过举办社区活动等,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学校还与当地交通、消防支队、公安派出所等开展“军民共建”、“警校共建”活动,多方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场所,不断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途径。形成了校内校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

(三)形式多样,突出特色,让法治教育深入人心

1.我校坚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民主法治学校建设当中,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不断继承和发扬。我们相继开展了“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富强价值;传承雷锋精神,践行友善核心价值;加强养成教育,践行文明核心价值;感恩父母他人,践行诚信价值;参与社会实践,践行爱国核心价值;抓住节点、渗透教育、深化中华传统美德;进行扶贫助学,传播友善正能量;书香尖山、全民阅读、打造书香校园、践行敬业价值;“七五”普法、践行法治价值等。

2.在学生中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通过班队会、多彩晨会、国旗下的演讲等活动向学生学生宣传规范,并及时做好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组织学生观看“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珍惜生命、拒绝毒品”等内容的主题图片展;开展“两法知识竞赛”,进行“送法到社区”等活动;启动校内“法治橱窗”“法治广播”和“法治小报”等宣传渠道,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

3.邀请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与我们共同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指导作用。曾邀请交警到校进行了做了《警民共建,依法治校》的法制讲座;派出所也曾亲临我校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讲座;法制副校长还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讲座。

4.有关于假期安全常识的传单,通过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形式,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积极性。以此提高学生的素质,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推动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特点和效果】

一是以学校为主阵地,从正面突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治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九年义务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这些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我国法制体系,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能够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电视、黑板报、等阵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量的法律、法规都是通过这些阵地向学生进行宣传的,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制电视节目,阅读法律书籍,使对学生的教育内容更充实、更具有说服力、更加形象生动。从而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提高他们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利用开学第一课邀请警官在校园进行生动的交通安全知识、法制专题教育和禁毒安全教育讲座。多次举办各类应急逃生演练,对学生进行灾难预防安全教育,有效提高了师生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三是举办普法“手抄报”比赛活动。利用板报、手抄报、班级的墙面布置等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学生自主动手,培养了学生创造能力,同时也受到法制教育,激发学生守法的自觉性。把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如:在小学的道德与法制课程中进行,分阶段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青少年学生守法的养成教育,使他们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不断提高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