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江安县通过“三微”普法接地气,贴近群众受欢迎

从2014年以来,江安县创新提出“订单式”普法,即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导向,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对法律知识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为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江安县进一步整合普法资源,细化普法措施,深化“订单式”形式,通过“三微”普法,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欢迎。

【重点宣传内容】

一是在机关(单位)开设“法治微党课”。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在推进“法律进机关”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在支部专题党课中融入法治内容。在征求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设置了单位业务类、公共事务类、党纪党规类、职工权益类4个专题法治党课内容开展学习。

二是在社区开设“百姓微讲堂”。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事先由群众“点单”,然后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宣传。根据群众“点单”内容,组织普法人员准备了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物权保护、侵权责任、防范传销、防诈骗等十余个课程,深入到全县社区、居民楼院开展宣讲。

三是在农村开办“法治微课堂”。由县司法局牵头,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以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为重点,依托全县法律服务机构,组建9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县50个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工作。根据需求,主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婚姻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侵权责任等法律法规。

“三微”普法在形式上力求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根据不同群体的接受能力,采取法律宣讲、互动式问答、视频课件、远程网络课程、法治歌舞小品演出、播放法治微电影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增强针对性。“三微”普法根据机关干部、城镇居民、农村群众这三类人群不同的法律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实地了解、电话问需等方式,事先收集普法信息,以满足普法对象所需为指向,使法治宣传的目的性更强,效果更好。

二是增强实效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往往是他们在实际工作和生活遇到了现实的法律问题,普法人员根据群众现实问题,以案讲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订单式”普法和“三微”普法的初衷,也是目的,也更能有效地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三是方便灵活。江安县司法局整合力量,依托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建立9支法律服务小分队,可随时根据需求安排深入各单位开展普法活动。

四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涉及到方方面面,很多是专业法,需要各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县司法局将集的涉及专业法普法需求分送各执法部门,限时开展普法活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得到了切实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