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运公司”)是广州市国有控股的重点电力生产和集中供热的上市企业,截至2016年末,总资产92亿元,净资产40亿元,共有在职职工约1400人(含下属企业)。作为广州市首批上市公司之一,恒运公司多年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维护投资者根本利益为原则,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经营规范,主业突出,资产质量优良,赢利模式清晰。2012-2016年,恒运公司累计实现上网电量250.17亿千瓦时,向区内热用户销售蒸汽907.12万吨,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130.65亿元,年均工业产值26.15亿元,累计实现利税47.49亿元,年均利税9.50亿元,既为股东创造了稳定良好的投资回报,为国家上缴了丰厚的税收,多年来一直是广州开发区和广州市的利税大户。恒运公司通过申报创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按照《广东省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坚持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目标,将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融入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企中的基础作用。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任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法治文化建设制度

1.恒运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制度”及“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结合公司工作情况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指导监督。

2.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普法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法律事务科的工作人员均为普法工作的专职人员,负责开展公司的普法日常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本单位的普法信息、活动计划和总结,督促指导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按计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法治宣传教育档案资料的管理。将普法经费预算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并能保障普法经费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同时负责公司创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相关工作。

(二)普法工作及法治文化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增强普法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1.恒运公司建立了领导班干部学法用法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有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各项理论学习任务。

2.按区普法办要求,组织公司干部参加全区学法培训考试,2016年度公司共计262人次参加了全区学法统一考试,考试成绩优良;每次学法考试均向区法宣部门总结上报。

3.结合工作实际,在实行企业标准化管理的过程中及时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使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法规学习和考试。同时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及安全规范化培训及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厂区工作,培训考试率为100%,做到普法工作社会化。

4.每年定期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面向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及安全法规等,使全体员工树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安全理念。

5.每年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教育月活动。教育对象重点是公司科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同时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人员进行党纪法规、廉洁从业方面的专题教育。通过一系列的党纪国法教育学习,进一步夯实了各级管理干部廉洁从业、遵章守纪的思想基础。

6.建立了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及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将干部学法作为年度考核的标准之一,同时根据新员工的岗位要求进行技能培训的同时,还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法规、劳动合同法规等的学习考核。

(三)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制度,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1.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恒运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上市公司相关规范和指引、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将党委领导嵌入企业法人治理中,党委会议决定企业的人事任免、干部考核、组织发展等“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党委会议履行集体决策机制,并接受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日常监督,为企业经营发展和党建工作谋战略、把方向、管大政、强监督。公司的重大事项均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各机构作出决议,各机构运作规范并正常行使职权。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认真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根据《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制定了《广州恒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成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配备了法律事务专业人员,并外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恒运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均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运作,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3.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办公会议及职代会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度,各决策机构依法规范运作,并行使职权。结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全面开展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确保公司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决策及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对外担保、安全管理、行政管理、劳动管理等必要制度。

4.依法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作为环保重点监控企业,为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减排达标,积极推进了各项环保技改工程,污染治理设备保证持续正常投运,并在#8机组率先实施“超洁净排放”,成为国内二氧化硫排放可达到燃气标准并投入使用的首台机组,保障了环保监管的有效实施,为此,被广东省环保厅连续九年评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超洁净排放”工程被广州市列为示范工程。

5.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作出会议决议,职工在职工代表大会期间就企业发展及职工福利等问题提出了议案和建议,公司相关部门在职代会期间或会后及时答复职工的方案和建议,保障了职工的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权利。

6.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保障职工知情权。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定期每季度一次厂务公开,公开的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及运营情况、公司工程、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等情况、公司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主要活动情况、公司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情况、干部任免、职工录用、奖惩及职工建议等,并在公司内部办公网络平台上公示,确保每个职工都可以及时查看厂务公开内容,以保障职工的知情权。

(四)大力培育和弘扬“和睦、和衷、和谐”的企业文化和“忠诚、责任、执行、感恩、奉献、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1.结合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落实公司年度企业文化实施方案,内部刊物《穗恒运报》、宣传橱窗及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食堂、培训室、厂区大门口张贴法治宣传标语,在LED大屏幕播放标语及视频供员工观看学习,营造普法学法的浓厚气氛。

2.利用OA办公平台,将对全体员工的法治教育落到实际工作中。结合多年开展的标准化管理及年度审核评价工作,在EPES软件中建立公司的“法律法规库”,每半年更新一次,每个员工可根据自身的岗位和工作需求及时关注、下载、学习最新相关法规条文。同时,在OA系统的“企业文化”栏目下开设“企业普法宣传栏”,宣传最新的法律案例及视频。

3.将年度评选先进工作与法治教育工作相结合。违反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处罚者,一律不得评选当年先进员工。只有严格遵守法规和公司制度、工作突出的员工可以参评当年的优秀员工。

【特点和效果】

通过申报创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恒运公司的法治文化氛围不断趋于浓厚,员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能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及规程办事,至今未发生投诉案件和因该单位原因导致的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恒运公司先后被授予“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电力行业规范管理先进单位”“广东省最具公众形象企业”“广东省文明单位”“广州市诚信建设示范单位”“广州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广东省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