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县以实现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为目标,真抓实干、不走过场、务求实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完善法治建设。2013年,我县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的决议》及《林甸县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提出了“2014年底,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申报全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5年底,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申报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具体目标。近年来,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林甸县“六五”普法规划》及每年度《法治林甸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不断规范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在依法行政执政,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法治惠民等工作中,深入推进法治县创建,为全面推进林甸国际温泉名城的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基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国法治县的创建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县委依法治县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讨论通过制定了《林甸县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下设了创建活动指导协调、司法公正、依法行政等三个办公室,全县各乡镇(场)、县(省)直、各企业事业单位65个单位为成员单位,为开展法治县建设工作、构建和谐台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制定了《林甸县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标准及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将具体工作任务对照全县六十五个部门、单位进行逐项分解,实行分工负责,全面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2013年6月18日,召开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法治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之后,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宣传,营造法治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1.发动普法骨干进行宣传。为使社会各界参与到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中来,我县动员各单位普法工作人员、普法讲师团成员、人民调解员、退休党员、法官、律师、公证员等普法骨干采取与业务相结合、与案例相结合、与授课相结合、与调解纠纷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法治县创建的目的、意义及方法,使法治宣传工作从城市延伸到了乡村。
2.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县委依法治县办共印制《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农民工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妇女儿童法律知识案例手册》和《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以及以案说法宣传册共4万册,印发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宪法》等各类法制宣传单3万余份,制作法制宣传图板830块,全部发放到村、社区和农户;在县电视台开设了“律师大讲堂”专题栏目,先后共录播了二十一期。2016年4月开通“林甸普法”微信公众平台,设立了援助查询、每日学法、普法简讯三个模块。截至目前,共推送普法信息八倍余条。
3.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力度。在天星住宅小区和天星广场,建立了法治楼道、法治漫画长廊和法制宣传长廊3个法治文化阵地,建立法治漫画长廊106米,悬挂法治漫画图版70块,35个单位参与建立法制宣传长廊110米。在各乡(镇)和部分中心村设置了法制宣传长廊8个,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12处。在全县83个村和4个社区设立了“普法宣传站”,购置了资料柜、书籍等,让百姓足不出户可以学习法律知识。我县先后举办了以“携手四城联创,共建生态家园”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新《老年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法治文艺晚会等活动,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三)狠抓落实,确保法治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1.规范依法执政,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效率水平。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对涉及发展全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了征求意见制度、公开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决策实施评估制度等决策保障机制,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清理、修改和废止制度。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各执法单位积极推进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体系,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
2.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2011年以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都能坚持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突出了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突出学习的重点内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先后开展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全县科级干部、公务员和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活动;举办了全县干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法律知识考试活动。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先后共开展乡村“法律大集”活动90余场次,“法律进乡村”活动200余场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全县各中小学先后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讲座活动4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达5万多人次。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共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12场次。在社区室内设立移动的宣传栏10米,在室外建立了固定法制宣传栏5米,并且定期更换法治宣传内容,供社区居民学习。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先后开展基层单位一把手法律知识考试2次,以考促学,以点带面不断触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鸿博购物中心、万盛广场和各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共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30余场次。
3.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第一,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已发展到108个,人民调解员853名。我县先后开展了“春耕生产期间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等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第二,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好特殊人群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在措施上我们强调监管必须到位、监管程序必须合法、宽严必须准确、重新犯罪必须经得起倒查、外出必须请假。第三、加强排查,落实政策,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全县各级帮教组织每年对本辖区回归社会的释解人员进行一次整体排查和查找甄别工作。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在排查中,各司法所主动与公安配合,走村入户。第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在县、乡、村建立了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县里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在8个乡镇、4个社区和县妇联、共青团、老齡委、残联和看守所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84个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三级法援组织网络。第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近年来,我县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治理工作,提高了行业执法水平,推进了法治林甸、平安林甸建设。成立了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城内交通、市容市貌等进行综合管理,开展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治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县共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60余次,促使各行各业能够合法经营、规范运作,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中国温泉之乡通过了命名复审,三优文明城达到省级验收标准。
【特点和效果】
“法治林甸”建设的系统推进、稳步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通过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广大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2015年,我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县先后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荣誉称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县荣誉称号。我县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优胜单位,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一个,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三十六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