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东城区安全监管局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东城区安全监管局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安监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而开展的创建活动。活动从2016年4月开始,目标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法治安监的目标要求,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推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安监法治氛围。

【任务措施】

(一)坚持案审委集体把关制度

对复杂、影响较大、罚款数额较大、涉及面广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交由案审委集体讨论、充分研究、全面审查,谨慎作出决定。坚持案审委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行政执法中先进理念、良好机制、创新做法加以总结,并加以推广;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和校正。

(二)坚持学法用法制度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全局干部法律素质、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学法用法工作,以用促学,突出安全监管特点,为推进“法治安监”建设进程、构建“和谐东城”提供法治保障。

(三)坚持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

根据区法制办《关于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通知》,结合局实际情况,为充分做好2017年局长办公会学法工作,制定2017年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全年进行四次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办公室负责局会议记录本记录。

(四)坚持执法案卷审查制度

依据执法案卷审查制度,各执法科室(队)负责人是本科室(队)执法案卷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把关,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科室(队)制作的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及准确性进行最终审核,确保案卷的质量和水平。法制宣传科每月负责对执法科室(队)的执法案卷进行一次抽查,抽查比例为20%,每半年组织一次互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五)做好行政处罚登记、管理、监督工作

全局所有行政处罚文书号由法制宣传科统一登记和管理,各执法科室(队)按照要求向法制宣传科申请处罚文书编号,并对处罚单位名称、拟处罚金额、执法人员、违法事实等相关情况进行记录备案,每一次行政处罚结案或撤销当日要及时向法制宣传科备案登记。同时各执法科室(队)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也要做好登记和管理。

(六)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各执法科室(队)要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处罚程序,落实全过程监督,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审核把关。

(七)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充分利用报刊、政务微博、微平台等媒体,组织开展好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大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正面宣传和报道,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辅导;学习宣传贯彻《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明白人”专项培训工程,筑牢安全基层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事故隐患、落实主体责任。

(八)依法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充分保障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救济权利,进—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听证要求,组织好开展好听证工作,建立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程序,做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预防和减少行政处罚不当或错误。

(九)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按照审议程序将决策事项交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通过。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机制健全,严格按照《东城区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制度》。

(十)做好法律顾问工作

法制宣传科与法律顾问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电话、网络、现场解答等方式解决我局具体工作中出现各种法律问题,就具体问题涉及的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法制宣传科负责聘请法律顾问的合同事宜,并报区法制办公室备案,按要求向区法制办报告法律顾问工作情况。

(十一)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和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等各项制度。二是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结合市局《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及区法制办《东城区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适合我局的执法监督工作办法。三是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结合市局《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以及区政府《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办法》,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对执法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执法覆盖率、重点执法对象执法频率、执法方式、执法效果等进行检查考核。

(十二)做好执法规范工作

继续做好执法规范工作,将依据《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结合东城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际,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拟编制出台《东城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用检查标准、专项检查标准,进行规范、梳理,落实到实际执法中。

【特点和效果】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营造出法治质检良好氛围。

目前,东城区安全监管局执法大队以及20个街道(地区)专职安全员检查队伍都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实现了“四个统一”,即:“执法检查标准统一”“执法办案流程统一”“执法文书填写统一”“执法礼仪用语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