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近年来,烟台市司法局立足实际,创新建立以“讲、评、建”为主要做法的“法德共进”普法新模式,通过以法立德、以德润法、法德结合、互促共进,实现了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的双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烟台建立“法德共进”普法新模式

【重点宣传内容】

讲,就是创新打造“法德讲堂”,既讲法、又讲德,促进法德素养同步提升。面向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积极创建“法德讲堂”,通过邀请专家授课、法德模范现身说法、观看教育短片,采取“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道德教育,提升法德素养。目前全市共建立“法德讲堂”7859个,每年开展法德宣讲活动上万次。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德专家精准讲、干部群众登台讲、法德模范现身讲、文艺工作者寓教于乐讲的“五讲”工作法,形成全社会宣讲法德知识、弘扬法德精神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带头讲,就是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当第一宣讲人,结合上级决策部署和自身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讲活动,以此增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德素养。2013年以来,全共有256名单位负责人开展讲座378次。法德专家精准讲,就是充分利用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专家讲坛等平台,每年邀请国家和省、市知名法律专家进行专业授课。近年来,先后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徐显明等8名专家教授,就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有效提高了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干部群众登台讲,就是建立“每月一讲”的宣讲制度,开展由单位领导带头、干部群众轮流登台的法德讲座活动,重点从干部群众自身视角解读法德知识,用身边案例以案释法,做到以讲增知、以讲增智。法德模范现身讲,就是动员守法诚信好市民、道德模范、最美烟台人等法德模范,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用自身事迹和切身感受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崇法尚德,先后有128名法德模范走上各类讲台开展法德讲座。文艺工作者寓教于乐讲,就是组织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文化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评,就是创新设立“法德共促会”,既用法、又用德,促进法德行为同步端正。依托镇街党委、城乡社区党支部,普遍建立以“5+2”为主体的法德共促会,其中“5”,就是老干部、老专家、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组成的“五老”代表,“2”,就是1名法律人士和1名妇女组成的特殊代表,主要开展法德知识宣讲、矛盾纠纷评判、道德行为督查、文明生活引导等活动,对不文明、不道德、不合法等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目前全市共成立法德共促会6299个。加强规范建设,确保“能办事”。重点是抓实“四个统一”:统一规章制度,制定了《法德共促会章程》、《法德讲堂规章》,明确法德共促会工作职责、成员守则和法德讲堂工作制度等内容;建立调研、座谈和工作例会制度,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和座谈活动,研究探讨工作推进措施。统一工作规程,法德共促会定期开展巡视督查活动,每月组织一次集中评议,每半年组织一次法德模范评选,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统一工作标志,设计制作了“法德共进”徽章,要求法德共促会成员在开展工作时佩戴;设计了“法德共进”标识,要求在法德讲堂、法德文化阵地等处悬挂。统一教育培训,经常性举办法德共促会骨干成员培训班,组织专门人员对法德共促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坚持依法依规,确保“不出事”。为确保法德共促会评判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每项评议结论作出前,均由法律人士对评议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评议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定期对《村规民约》进行梳理,及时向村委会提出修改建议,废止或修改与法律法规相悖条款,完善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内容,使《村规民约》既合法合理又符合村民自治要求。目前累计修定《村规民约》2648份。工作中,通过家庭走访、看望慰问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从源头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建立每户一本家庭守法诚信档案,由法德共促会成员将平时巡视结果、村民反映问题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详细载入档案,作为对村(居)民评议的重要依据,评议结果与村民待遇和奖惩措施挂钩,以此引导村民崇法重信、崇德向善,着力构建和谐家庭、邻里关系。充分发挥作用,确保“能成事”。法德共促会成员在本村(居)中,都是一些德高望重、受人尊敬的人士,在村里说话办事有权威、有影响力。工作中,既注重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群众与法同行、与德为伴;又注重发挥他们灵活协调的办事能力,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推动工作。

建,就是创新建设“法德文化阵地”,既有法、又有德,促进法德文化同步培育。充分发挥“三注重”原则,广泛利用现有各类社会资源,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法德文化阵地网络。目前,全市已建立法德文化阵地4786处。注重形式多样化。既有声光电综合运用、立体直观的室内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又有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等户外法德文化阵地;并利用各类媒体建设的现代法德教育传媒阵地,在烟台电视台开设“德与法”栏目,利用短信、微信推送普法信息,建立《烟台普法网》、《网上问法》、《网上考法》三个品牌栏目,每年开展一项网上法治文化活动,构筑起“3+1”互联网普法教育体系。建立“网上考法”平台,每年组织4万多名公务人员进行网上普法考试,依托胶东在线网站组织开展网上法治楹联大赛、网上法治漫画征集评选、网上法治书法作品征集等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各个层面推动法德建设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注重做活“借”字文章。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通过“借梯上楼”、“借船出海”、“借力发展”,因地制宜植入法治文化元素,建设高标准法德文化阵地,既避免重复投资,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近两年,分别依托青少年宫建成市法德教育基地,依托莱山区检察院建成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依托南山公园建成市法治文化公园。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都通过“嫁接”的方式建立了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或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法德教育阵地。注重贴近群众。在阵地建设中,坚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设计教育内容,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丰富宣传方式,经常性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以活动聚集人气,增强阵地吸引力。在市法治文化广场,连续举办了四届全市法治文艺汇演,共推出精品法治文艺节目80多个;在市法治文化公园,举办了开园法治文艺演出、“逛公园,学法律”等活动,用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阵地、守住阵地、用好阵地。

【活动特点和效果】

烟台市司法局紧紧围绕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立足烟台依法治市实践,坚持从普法源头入手,从宣传教育着力,创新建立以“讲、评、建、进”为主要内容的“法德共进”普法新模式,通过“以法立德、以德润法、法德结合、互促共进”,在全社会形成了“重法厚德、法德并举”的浓厚氛围,实现了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的双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明确要求总结推广烟台市“法德共进”经验做法,促进法治与德治、自律与他律的深度融合;第十四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烟台市以《深入开展法德共进活动,加快法治烟台建设步伐》为题作了经验介绍,时任省委副书记王军民对烟台市“法德共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法德共进”工作已写入山东省“七五”普法规划,面向全省推广。烟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实施“法德共进”活动,努力打造“法治、平安、和谐”烟台。

二是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司法》、《大众日报》、《烟台日报》、烟台电视台等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多次对“法德共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司法》杂志等多家中央媒体,对烟台市“法德共进”工作进行了集中专题采访。中央电视台摄制组,对烟台“法德共进”工作进行全面采访拍摄,制成《法治中国》专题片在央视CCTV1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播放,面向全国推广“法德共进”经验。

三是群众踊跃参与。积极推动“法德共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直接参与群众达到3.5万人次;累计组织专家讲座、法德模范现场讲座等宣讲活动478场次,组织文艺演出活动2700场,受教育群众达到80%。

四是成果集中显现。先后夺得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赢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七连冠”等众多城市荣誉;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法德建设示范村和社区,其中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