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关于“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的新要求,充分调动社会自媒体平台的积极性,真正实现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普法,2017年4月湖南省宁乡市委法治办、宁乡市司法局联合新媒体普法联盟各平台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新媒体普法联盟以普及实用的法律知识、提示日常违法行为、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主要服务内容,积极结合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热点事件、经典案例、重要节日、热播影视剧等进行普法,让老百姓更加方便的获取法律知识,更加快捷的得到法律服务。新媒体普法联盟专门设计了联盟LOGO,所有成员平台发布普法内容时把LOGO放置在文章顶部醒目位置,并在文中或文末链接相关法律条文。县委法治办、县司法局对联盟内各新媒体发布的原创稿件量、转发稿件量和访问量进行考评,优秀的给予奖励。新媒体普法联盟自开展以来已有成员平台27家、粉丝150万,已累计发布普法文章510多篇,总阅读量150多万次,其中阅读量达到1万+的15篇,10万+的1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重点宣传内容】
(一)广泛普及实用的法律知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如在“6·26”禁毒日前后制作专题微电影和普法微信、每个月的第一天对新生效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做专题宣传等;结合热播的影视剧普法,先后发布了《<欢乐颂2>里的这位女纸,简直就是行走的“普法包”啊!》《<记忆大师>里的凶手是谁》等普法文章;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时普法,发布了《吵架“气死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劝酒闹人命,同桌10人成被告!你还劝吗?》《@宁乡人洪灾之后要注意这些法律法规!》等,有效提高了普法的实效性,扩大了普法的受众面。
(二)温馨提示日常的违法行为。结合实时发生的典型案例普法,如《宁乡第一批不系安全带车主违法曝光,有你吗?》《宁乡网民请注意,用网络做这些事是违法的!》,这些都是群众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违法行为,通过普法微信的提醒,让守法逐步成为群众的自觉。
(三)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及时为受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在一些普法宣传的案例中,当事人本身就是受害者,对此及时跟进提供法律援助、调解等服务,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挽回损失。如新媒体普法联盟制作的《菲常说法》普法专栏第二期中的女主角李某就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拍摄的同时县司法局安排了资深律师深度介入,帮她收集固定证据并起诉到法院,男方在赔偿其医疗等各项费用的前提下双方协议离婚。新媒体普法联盟成员“宁乡故事”平台2017年7月30日发布“某村民饲养的猪被暴雨冲走”视频后,县司法局与“宁乡故事”平台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乡镇领导一起上门做工作,帮他找回了丢失的11头猪。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主动介入,深度联动。通过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相结合,为群众送去法律知识的同时解决了一批具体问题,这种接地气的普法方式得到了很多网友的认同和点赞。《湖南日报》、《长沙晚报》等党报党刊曾专题报道宁乡新媒体普法的工作经验,我局原创的反家暴主题普法微电影《菲常说法》第二期得到全国妇联高度认可。
(二)每月讲评,奖励为主。每月召开新媒体普法联盟联席会议,听取各媒体平台普法工作情况,根据各平台的情况进行点评,并指导各平台开展普法工作。分原创和转发两个序列评出6篇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对单篇点击量过万的,另外给予200元/篇的奖励,充分调动了平台积极性。
(三)专人负责,统一内容。成立新媒体工作室,聘请专业人员定期制作发布普法微信供各成员平台转载。平台可相互转载普法内容,为具有原创能力的平台产品输出提供途径。与湖南盘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打造 “菲常说法”微普法视频栏目,这是全国首创基于新媒体网络传播的普法类视频栏目,现已推出7期,总播放量近40万次。另外,这些微普法视频节目还在全县200台城市公交大巴上滚动播放。
(四)打造活跃的普法志愿者微信群。志愿者是一个具有非常强大力量的群体。宁乡县司法局与宁乡新康志愿者团队合作,成立新康普法志愿者微信群,目前已有成员400多人。宁乡县司法局安排律师或专业人士在微信群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并通过群友对有关法律问题的传播转发,达到微普法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