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要求,培育法治税务建设先进典型,发挥法治基地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武清区税务局上下齐心、全局合力开展法治基地建设活动,通过创建执法严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基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培养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提高税收执法水平,推动实现税收工作法治化。
【任务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积极响应“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法治基地建设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部署和实施,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配合落实,全局形成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各部门配合、责任干部落实的工作格局,为顺利推进基地建设和依法治税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注重人才培养,提高队伍水平。加强部门专业水平。区税务局法制科干部7人,其中法律专业干部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公职律师证干部1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更强、更优。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区局执法岗位均安排取得执法资格的干部,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推动全员学法工作。认真落实税务系统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全体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水平。
三是依法履职尽责,深化制度改革。一是坚决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对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涉税项目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把关,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杜绝过渡期、暂缓执行、变相继续审批、私自提高政策门槛的情况发生。二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实施行政许可。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最大程度的便利纳税人业务办理,真正实现“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安排专人负责处理网上税务局接收的涉税业务,显著提升了网上办税系统处理业务的效率。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大审查力度。武清区税务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合同,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引进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定、决策和执法活动,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一同对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规范了行政执法和行政决策行为。
五是严格执行制度,防范执法风险。严格执行《裁量办法》和《裁量基准》,在税务行政处罚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遵循法定、公正、公开、公平、过罚相当的原则,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不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说明理由制度。严格执行总局《重大案件审理办法》,认真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事前防范”作用,严把事实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等关键环节。
六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促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执法人员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对具体执法人员,分解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认真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企业财务负责人、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中聘请外部特邀监督员90名,明确了特邀监督员对税务机关在党风廉政、作风纪律、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税法宣传及税收调研等方面进行监督评价和协助六项基本职责,促进税收执法更加规范。
【特点和效果】
一是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法治基地建设活动,税务干部广泛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相关社会实践,不断更新丰富法律知识储备,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更好的形成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公正文明。税务干部能够坚持权由法定的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行为客观公正,裁量权行使合法合理,做到过罚相当,有效维护了税收秩序和税法尊严。
三是逐步达到税收法治的社会共治效果。主动接受外界监督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法治化的有效举措,通过纳税人参与、社会各界监督等方式,有效促进了广大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税收法治建设中来,逐步形成了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