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18年,为进一步畅通妇联组织维权渠道,积极探索方便快捷的新平台,省妇联开展了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情感关爱服务为宗旨,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的“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创建活动。

青海省妇联创建16个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案例

把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点)建设作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积极培养妇女维权调解员,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立足实际,贴近家庭,贴近妇女,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扶贫帮困、心理咨询等活动,及时为权益受侵害妇女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任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妇联维权工作改革要求,创新服务方法,完善服务模式,更好地发挥各部门专业力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维稳和妇女维权工作,提高妇女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妇联立足改革,在创建维权工作室,开展维权面对面工作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大调解”司法工作体系,主动优化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依法化解家事矛盾,最大限度地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在相关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考察、筛选确定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西宁市救助管理站等16家单位为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6月5日,省妇联举行了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授牌仪式。

仪式上,宣读了《关于创建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的通知》,并为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西宁市救助管理站等16家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进行了授牌。

省妇联副主席宝兰花做了重要讲话,她希望各创建单位珍惜荣誉,立足改革,在总结推广基层维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妇女维权工作新思路,创新维权工作方式方法,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注入新活力,持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赋予维权服务阵地、服务品牌新的时代内涵和价值,使其更加契合新时代群众需求、工作需要。

她要求各创建单位在持续开展维权面对面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专业力量的优势积极配合妇联组织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为优化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出积极贡献。

【站点名单】

1、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

2、家事心理服务中心(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3、西宁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西宁市救助管理站)

4、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城东区人民法院)

5、心音工作服务站(西宁市虎台小学)

6、心灵之窗服务站(西宁市回族女子小学)

7、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西宁市虎台中学)

8、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城北区司法局)

9、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城东区东关大街派出所)

10、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城西区虎台派出所)  

11、妇女之家维权站(湟中县卡阳村)

12、马大姐调解工作室(城东区青藏花园社区康南居委会)

13、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

14、妇女维权服务站(乌兰县茶卡社区)

15、老马家事调解室(门源县青石嘴司法所)

16、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特点和效果】

一是围绕活动主题以会代训。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授牌仪式后,举办了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动解决妇女维权重点问题”为主题的全省妇联维权工作研讨,旨在聚焦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聚焦省委省政府治青理政方针政策,结合全省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问题,重点学习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蕴含的法治思想,着力提升妇联系统维权干部宪法意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妇女儿童。

二是参与单位高度重视支持。邀请的省垣法学专家、省信访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的同志围绕宪法的修改、妇女信访代理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推动妇女土地和宅基地权益落实、律师参与妇联信访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预防拐卖、女童保护、禁毒知识等进行专题解读和培训,安排了儿童安全自护和交通法规--法治宣传现场观摩活动。

三是对示范站(点)进行标准化建设。每个示范站(点)按照“切实维护妇女权益,畅通妇女维权渠道,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将妇女儿童维权站工作制度、妇女议事制度、婚姻家庭调解制度、维权示范工作流程、维权示范工作人员公示等项制度上墙,对示范站(点)进行标准化建设,以规范维权服务,支持每个示范站(点)工作经费0.3万元。

四是重点岗位对应人员参与。各市州县(区、市、行委)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女职工委员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妇工委、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妇工委主管权益工作主席(主任)或副主席(副主任)、权益部部长或维权工作骨干及省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站点工作骨干参加。各位学员围绕落实妇联改革任务、维权源头参与、基层维权、普法宣传、维权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交流,互相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