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创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发挥法治文化对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陶冶作用,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丰顺县2017年5月至11月开展了法治歌曲进校园活动。整个活动首先是制定了“法治歌曲进校园”活动策划方案,邀请音乐专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编写多首校园法治歌曲。接着在县委、普法办、教育局和司法局等部门联合组织下,在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歌曲天天唱,争做普法‘广播员’”学唱和展演活动。整个活动结合了法治资料、律师现场解答、法律知识小测验等立体化宣传教育,营造了校园轻松、愉悦、浓厚的法治氛围,推进了依法治校。相关活动《梅州日报》、县电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客户端进行了播报。
【重点宣传内容】
1.未成年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2.哪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法律责任?
答: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被侵害人的家长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地说,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工,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等侵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都要依法处理。家庭成员或监管部门虐待未成年人,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应追究刑事责任。
3.什么是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指用告诉、劝说、示意、请求、命令、挑拔、刺激、怂恿等方法,唆使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逼迫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引诱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指通过掩盖违法犯罪的真相,在未成年人不知道自己是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骗其实施这样的行为,或向未成年人许以甜头诱使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4.什么是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应如何矫治?
答:“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严重违反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法律规定,给国家、社会及其本人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主要包括: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⑧吸食、注射毒品;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措施:①对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④成年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5.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违法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违法应负法律责任: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吊销营业执照。
6.吸烟为什么容易诱发犯罪?
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从司法实践看,少年因吸烟而诱发的盗窃、抢劫犯罪屡有发生;二是一些不法商贩和毒贩勾结,在烟卷中注入毒品,采取零卖、赊账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兜售,致使一些未成年人不知不觉染上了毒瘾,为此走上犯罪。
7.法律对学生旷课、夜不归宿是怎么样规定的?
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8.《禁毒法》如何规定公民依法禁毒的责任和义务?
答:《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活动影响持久。此次活动,丰顺县司法局以创新为动力,把法治文化传承与音乐艺术传播相结合,邀请知名词曲作家编写了《立法保护健身心》《祖国栋梁茁壮成》《防毒防灾歌》等多首法治歌曲,把抽象的法律条文通俗化、具体化,打造本地普法特色品牌。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也充分认识到法治歌曲唱响校园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各届全会精神和迎接十九大顺利召开的具体实践,是大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培育校园法治文化、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从而加强领导,统筹部署,使得法治歌曲唱响校园活动顺利开展、持续深入影响。
二是让学法成为了一种快乐的事情。各学校按照下发的“校园法治歌曲”DVD的内容,充分发挥音乐教师和学校文艺骨干的作用,利用音乐课、班会课、校园网、小广播、“第二课堂”等,有序组织学生学唱校园法治歌曲。还通过校园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媒体播报等多种形式,促进校园法治歌曲在学生中广泛普及和推广,使学生在快乐学唱传唱中增长法律知识。
三是深入宣传了禁毒等法律精神。学校的老师、学生通过参与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禁毒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精神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的理解,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对毒品和相关违法行为的防范意识,提高了全民普法意识,推进了依法治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