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基地案例

为全面贯彻《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案机制、创新办案模式、注重办案效果,较好地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职责,在矫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自2004年起,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着手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自2006年起,连续保持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先后被授予天津市和西青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任务措施】

(一)建机构,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

2004年,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纳入全院整体工作规划。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内设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重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12年5月,西青区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未检科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预防、诉讼监督等工作,从而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职能一体化的办案新模式,有利于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西青区检察院坚持选好配强未检干部,挑选了六名优秀干警充实到未检岗位。既有办案经验丰富、懂得未成年人心理、善于做思想工作的资深检察人员,又有熟悉网络语言和现代沟通技巧的年轻干警,还配备有一定比例的富有爱心、耐心细致的女检察官,其中法律本科4人、研究生2人。全科6名干警全部取得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未检科成立之初,即通过广泛学习、深入调研,制定了《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定》《关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到场规定》《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规定,逐渐形成了一套有别于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办案制度,初步构建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体系。

(二)转观念,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全程化

西青区检察院坚持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牢固树立规范公正、依法维权意识,促进司法一体化、社会支持一体化,最大限度地加强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

未检科成立之后,分别与公安、法院、司法局进行了多次座谈沟通,就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互配合衔接,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一是实行分案审理制度。树立区别对待的理念,对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在不妨碍查清案件事实和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分案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不良环境和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有效促成了在量刑上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区别对待,也便于司法机关将工作重点放在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上。二是推行法律援助制度。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密切沟通联系,共为78名审查逮捕或者审查起诉中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涉案未成年人指派辩护律师,保障了涉案未成年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三是严格实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按照有责任心、有爱心,懂法律、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的标准,从学校、居委会等单位选任20余名合适成年人,轮流参与对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的讯问、询问和开庭审理等工作。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四是采取亲情会见五分钟举措。讯问、询问未成年人时,凡法定代理人到场的,给予家长和孩子单独相处的五分钟,进行亲情互诉,用家庭的温暖促使涉案未成年人进一步认罪、悔罪,引导其早日回归人生正轨。五是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卷专门建档封存,提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要严格执行未检科、档案管理部门、分管院领导三级审批制度,从而将未成年人隐私权益纳入制度化保护范围,最大限度地使涉案未成年人摆脱成长中的犯罪“标签效应”。

(三)建平台,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长效化

一是搭建法治宣教平台。以“携手奏响青春的旋律”为主题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全覆盖式法治宣传教育。针对中学生中普遍存在的手机依赖、早恋等现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为辖区内杨柳青一中、大寺中学、九十五中学等高一新生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深入各小学开展以“成语+儿歌+故事”为形式的普法自护教育课。近年来,西青区检察院未检科共深入36所学校,举办法治讲座62场次,受教育师生达46500余人,全区校园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二是搭建检校共建平台。先后与21所学校开展“检校共建文明校园”活动,选任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采取检察建议、讲座、谈心等多种方式共建平安校园。三是提升普法课件质量,在原有的课件基础上“有中生新”。制作时下热映的电影、综艺剪辑,将“法律学习”与“视频赏析”相结合,用学生的流行语言讲述法律问题。将校园常见罪名、少女自我保护、校园欺凌、预防毒品犯罪等热点问题制作模块化课件,由学校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点单”,提高每次授课的针对性。适时在课堂中增加互动游戏,活跃现场气氛,提高授课效果。四是抓住寒暑假、儿童节、青年节、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及时调整授课内容,贴近学生需求,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结合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创新宣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五是搭建服务家长平台。举办“开讲啦”系列讲堂活动。针对外来务工家庭平时忙于工作生计而对子女疏于监管,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生活缺少帮助、心理缺少关爱、安全缺少保护等问题,将法制宣传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帮助农民工子女尽快融入陌生环境,树立自尊自强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助力“流动人口第二代”健康成长。

【特点和效果】

(一)创建“青春能量站”,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注入新能量。西青区检察院未检科立足科室职能,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扶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上创新见实效,于2014年4月在张家窝镇创立了全市首家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庭沟通、社区矫正等功能为一体的未成年人关护基地——“青春能量站”。“青春能量站”以倾听、解惑、解压、励志为宗旨,设电话咨询、邮件交流和预约面谈三种沟通方式,提供法治套餐、心理服务套餐和亲子套餐三类服务套餐,随时解答广大青少年和家长在法律、心理、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注入正能量。成立以来,“青春能量站”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在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障碍、打开被害人心理症结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高检院领导分别对“青春能量站”进行实地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

(二)创制特色“法律书签”,为青少年量身定制能量加油包。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设计了守法篇和成长篇两套书签。守法篇适用于初高中学生,书签正面设计为朗朗上口的法律知识、格言警句,背面配以英译内容和中国风内容的画面。成长篇适用于小学生,书签设置互助、惜时、求知、从善等方面内容,背面配以各种杨柳青年画,力争使学生每翻一次书就能受到一次教育,形成良好的心理暗示。目前,已深入全区中小学,向未成年人发放“法律书签”8000余份,为提高全区未成年人法律思想意识续增能量。

(三)印制维权小卡片,为青少年畅通维权渠道。“成长储备卡”、“青春钥匙扣”和爱心小毛巾。为了给未成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未检科设计了印有科室电话、邮箱、微信二维码等多种联系方式的卡片、钥匙扣和小毛巾,作为“青春能量站”的流动名片,畅通了未成年人沟通联系和维权的渠道。目前,已向全区未成年人发放特色宣传品6800余份,发挥了“小名片、大能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