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全局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为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印发实施,开启了乡村振兴的新篇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中央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水平,夯实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潍坊市以法治创建为切入点,聚焦基层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短板”问题,探索开展了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在全省先行先试、打造样板,形成了“1234”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体系,制定了六个方面30项创建工作指标,开展了首批“潍坊市法治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走出了一条符合基层实际、以法治引领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任务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基本原则。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机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基础性工作的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基本原则,坚持在全面依法治国总方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统筹谋划镇(街道)法治建设,让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两方面共同推进。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和本质都是法治化,基层法治建设必须做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共同推进。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建立落实干部学法登记、年度普法考试等基层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提高镇(街道)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完善镇(街道)党委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推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专家咨询、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制度,对镇(街道)企业改制、“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等全程参与,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建设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成全市统一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落实律师值班制度,提供便捷化全天候法律服务;依托中国(山东)法律服务网等打造网上服务平台,开通“微信+”平台,让基层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法律服务;围绕困难群众民生诉求,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房屋征收、信访等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治理力度,健全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推行警民联调、听证法、律师参与“三项机制”,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三)坚持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以德治为先导,通过树立道德楷模、乡贤回归等激发道德感染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乡风文明,重构社会道德秩序,为基层自治和法治营造良好氛围。挖掘独具潍坊特色的风筝、木版年画、剪纸、戏剧等传统文化中的法德元素,创作法德文化作品,推进“三个一”(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一个法治文化广场、一条普法长廊或街道)建设,形成“全市创品牌、一县市区一特色、一镇(街道)部门一亮点”的法德文化建设格局。青州市王坟镇侯王村把“孝治、孝兴、孝富”作为治村之策,通过讲“孝”话、办“孝”事、做“孝”人,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全国文明村”。积极开展“传承好家风家训家规”等活动,营造了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以自治为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机制,调动村民参与自我管理、教育、服务、监督的积极性。寿光市洛城街道东斟灌村推行“自主议事、自治管理、自我服务”模式,连续20年无信访和刑事案件;高密市阚家镇松兴屯村实施“四要三全一评议”制度,有效破解民主议事难题;潍城区在城市社区推行“自改委”模式,依靠群众解决私搭乱建等社区治理难题,取得良好效果。以法治为保障,完善依法行政、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重点领域法律制度建设,提升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定期值班、建立微信服务群,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依法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四)坚持法治创建工作的四个目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学法用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全民尊法守法。普法规划有效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治理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扎实有效,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和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基层社会安定有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特殊人群管理等机制健全完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惩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效开展,社会诚信意识普遍确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在此整体框架下,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创建工作指导标准,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组织保障、工作成效六个方面列出30项具体标准,指导创建工作开展;印发评估办法,明确评估工作实施主体、评估对象、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规定了不得申报的情形。评估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对已命名表彰的“潍坊市法治示范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复核。为增强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对应指导标准,制定了具体评分细则,实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定,确保评估结果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特点和效果】
一是镇(街道)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强化镇(街道)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夯实了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通过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让党委政府管理基层经济社会事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改变了以往少数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重政策、轻法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了因违法决策、违规执法等产生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七进”活动,在潜移默化中传播现代法治观念,广大干部群众更加自觉尊崇法治、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深刻的思想基础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寿光市、潍城区镇(街道)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普及率达99.8%,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尊法、学法、知法、 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坚持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完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了社会治理多元化。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覆盖全时空全业务的便捷平台,让广大群众既享受便捷高效、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又通过参与、监督社会事务治理,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治理”格局。
四是基层社会环境更加稳定和谐。通过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雪亮工程”,运用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有效预防违法行为,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大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灾减灾等,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佳法治营商环境,促进了发展环境持续向好。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对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关注度、知晓率大幅提升,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