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法治西宁建设以来,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在维护市场秩序上求突破,在推进消费维权建设、服务和保障民生上强举措,在扶持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创业创新上求实效,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为建设法治西宁作出新贡献。

【任务措施】
(一)领导重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针对机构改革所发生的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制定下发了《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西宁建设的实施方案(2016-2020)》《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法治建设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分别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及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法治西宁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一是梳理执法依据。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公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服务依据,确保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二是依法核审案件。严格落实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证明力、行政强制及自由裁量权的审查力度。未经法制机构核审或者核审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报告、备案表、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书复印件等材料。四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每个办案处室配备了照相机和执法记录仪用于取证行为的固定。下发了《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五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007年起开始聘用一名专职法律顾问,2017年印发了《西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在协助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日常法律咨询和论证、合同审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体现了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存在的价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
(三)推行新型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监管。督促市场主体进行年度年报公示。发布年报操作指南,定期在系统内通报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并由主管领导带队到区县局督查。提升信息公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有效运用。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进行公示。严格落实企业异常名录监管制度,督促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一单、两库”。结合国家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0项,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将全市16.97万户市场主体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所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同时,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工商局“双随机”抽查涉及辖区企业的实地核查,检查结果全部归集与企业名下进行公示。三是探索建立强制退出机制。协同税务部门对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核对,对尚在经营的企业督促补报年报,不再经营的企业督促其及时注销,对联系不到的和经劝导既不开展经营又不主动退出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对投诉举报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登记的企业调查取证后做出依法撤销登记决定。
(四)规范执法工作,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下发了《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结合市局工作实际,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贯彻落实《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的意见,确定了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责任追究办法》中关于执法办案程序的规定。三是将“以案释法”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以优秀典型案例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每年分别向省工商局及市政府法建办、普法办报送优秀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门户网站加强对优秀典型案例的发布、传播和宣讲工作,充分展示各部门以案释法的优秀成果,教育引导市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消费者协会每年发布多起消费警示和一期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形象的还原案件事实,正确引导案件解释,加大以案说法力度。四是加强行政指导,促进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工作中采取行政提示、辅导、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加强对经营者的规范、诚信、自律进行引导,推进监管方式从事后处罚向事前教育防范转变、从集中整治向日常规范转变,有效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加强对入驻曹家堡机场的19户经营户在遵章守法、规范经营方面的教育,采取预警劝诫的方式督促及时改正,引导其依法规范诚信经营。针对全市商品房市场交易中存在的变相销售、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违法问题,组织房地产企业召开“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指导会,与房地产企业签署了承诺书。针对商贸及服务行业存在的虚假宣传现象,组织21家企业共同签署了“消费维权倡议书”。召集北山、湟水河等主要建材市场的主办单位及23户经营户代表进行行政约谈,与市场主办单位签订了市场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与市场经营户签订了商品质量责任书,形成监管部门、市场主办单位、市场经营户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有针对性的就外卖骑手安全意识淡薄,外卖配送单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及时约谈“美团网”西北大区高级总监。
【特点和效果】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法治西宁建设以来,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一)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围绕中心工作,先后制定、修订了《西宁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西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发》《《外地来宁电梯维保单位告知管理办法》《西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西宁市气瓶安全管理办法》。在立法过程中,认真开展立项论证,避免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化”倾向,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畅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大力推行“开门立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精心梳理,认真研究,充分采纳。
(二)适应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机构改革,对于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工作带来比较大的影响,尤其是西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方面配合西宁市行政审批局做好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事项,另一方面就改个遗留问题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同时针对改革要求,制定印发了《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法后评估规则》《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释法实施意见》等制度。
(三)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和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决定由法制机构审核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