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八十八团位于新疆温泉县境内,是一个由汉、蒙、哈、回、维等九个民族组成的边境团场,团部与温泉团同驻一镇。团辖区平均海拔1420米。全团总占地面积4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6.16万亩,天然牧区草场33.2万亩;团场体制改革后,成立两公司一中心及6个事业单位,共计建制单位20个,设立党总支、党支部17个;全团总人口4209人。
近年来,88团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兵、师有关法治团场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努力营造健康、公正、有序、诚信的法治环境,用法治建设大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全团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任务措施】
(一)坚持党委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有主心骨。88团党委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找准三个“着力点”。一是着力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全团各级党组织都按“团场章程”要求制订了严格的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决策。二是着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近年来,通过各种媒介手段向社会公示88团党委重大决定事项,将党的各级组织要干何事、在干何事公示于民,接受监督,实现了党务政务全面公开。三是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把学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及各党支部学习的内容,党委每年组织干部集中学法3次以上;普法办每年12月份组织全团所有公职人员参加年度兵团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连职以上干部参考率达到100%。同时,将考试的成绩纳入到干部管理部门备案,极大地调动了学法的积极性,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强化依法行政,确保法治建设有硬举措。团党委以身作则,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举措,全团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稳步提高。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及时审核公布团规范性文件,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以团服务中心为依托,形成以社会服务、政务公开为一体的新型政务服务平台。三是依法规范行政职权,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大力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部门权力予以规范,避免违法行政,违规执法。全团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四是切实加强团场及各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近年来,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核招商引资和各类经济合同43件,为团场以及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560余人次,处理或参与处理种类疑难问题9件。
(三)部门依法履职,确保法治建设有真实效。注重充分发挥法律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规范和保障功能,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相关职能部门注重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一是治安防控防线有力。以平安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平安团场”建设。团机关、学校、医院、社区及重点地区都建立治安视频设施,组建治安联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社区(连队)警务室等,加强治安巡逻防控网络建设。二是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实现从信“访”到信“法”的改变,建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机制。努力构筑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维护了全团的和谐稳定。近年来,该团刑事治安案件、民商事诉讼案件、信访总量都保持较低水平。同时,坚持调解与普法相结合,调解人员把普法工作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实现从信“访”到信“法”的改变。三是重点人员监管到位。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帮扶工作,确保了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四)积极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连(单位)”、“法治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团内各单位、学校、企业都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民主法治连(单位)”创建活动中,把创建“民主法治连(单位)”与新型连队建设工作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每年组织各单位领导进行法制培训,近年来,共培训骨干1000余人次,同时,把“民主法治连(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团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工作考核范围。88团党委综治办、团普法办每年组织检查验收,对达标的连(单位)报请师普法办命名。目前,该团已有六连、七连等6个连队和单位被评为师级“民主法治连(单位)”和“法治示范校”。
加强对团内已获得“民主法治连(单位)”和“法治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单位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兵、师要求,实行日常考查与定期复核相结合,加强指导;建立“创建单位”的动态管理档案,详细记载日常检查、情况反映、投诉举报等情况;在创建单位设立举报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加强与团纪检、综治、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创建单位”创建情况,并向上级及时报告。
(五)普法宣传工作中,为增强普法教育的感染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新形势多样宣传。一是在团部建立了永久性的普法宣传栏一个、各单位“农家书屋”、图书室建立了法制教育图一角等,方便职工查看借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标语、横幅、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作用,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近年来,全团举办法制宣传橱窗50余期,板报展10次,悬挂横幅300余幅,张贴标语1000余条,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法律知识竞赛、演讲5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九个一工程”建设,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6·26”禁毒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月的综治月、5月安全教育月、民族团结教育月、7月廉政教育月等时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干部带群众、党员带农户、教师带学生、宗教人士带教民的法律教育帮带活动,有力推进了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三是邀请专业法律人士参与八十八团法制教育活动,如邀请师普法讲师团成员及亚桥律师事务所律师来八十八团讲解“廉政法规”、“去极端化”、“宪法教育”、“校园安全”、“合同风险防控”等丰富多彩内容,团领导班子及各单位干部职工代表2000多人次参加了活动,取得了很好效果。四是在团司法所公众微信号开辟了普法小常识宣传专栏。五是以团司法所为依托,在团服务中心开辟了以“人民调解”、“法制教育”、“矫治帮教”、“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一所四中心”窗口,实现“一站式受理”和“法律服务、普法宣传、调处服务一体化”。六是开设了安全法制课,依托中小学校等社会教育阵地,开设了各种法治主题课程,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领域;七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了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人民调解员、基层单位法律顾问等工作制度建设。八是购买兵团普法办编印的法律知识读本2000余册,向全团群众免费发放。
【特点和效果】
法治建设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历史车轮的迈进,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如今改革开放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法治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是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它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恰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进步的社会,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文明。
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社会各项事务都能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的维护。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法治团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促进法治团场创建,整体工作并且实观了“三个转变”,即:由单一部门唱戏向全员参与、上下联动转变,由坐门等待服务向上门解决问题、全程跟踪服务转变,由简单宣传向多渠道、全方位宣教转变。有力的促进法治团场创建工作,促进了团场的社会稳定和谐、经济发展。法治团场的创建,为八十八团经济发展带来了希望,让八十八团人更加充满信心,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职工群众的生活更加富裕安宁。他们正朝着党的十八大指引的航向,迎着法治蓝天的曙光,走向八十八团更加辉煌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