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天长市新街镇李坡村立体化构建法治宣传阵地平台

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内容。乡村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基层,是社会的终端和末梢,只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才能夯实法治社会的根基,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

近年来,天长市新街镇李坡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村”,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宣办的的精心指导下,在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中央、省和滁州市的部署要求,对照天长市法治政府创建的目标任务,李坡村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依然存在不足,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一是村干思想认识不充分。基层工作日渐繁重,村民委员会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日益增多,考核要求愈加严格,村级组织对日常工作中的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村民法治意识不够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在表达利益诉求时,仍然存在以访代诉、缠访、闹访等手段,甚至借助新媒体等手段,营造舆论氛围,激化矛盾纠纷。

三是法治宣传形式不丰富。村级法律宣传往往停留在横幅、标语、宣传单上,同时因为村委会工作人员自身的法律水平有限,无法自行组织专业性的法律宣传活动,通常是照本宣科,通常是精力投入不小、实际收效甚微,难以达到预期的法治宣传效果。

【任务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李坡村牢牢把握法治宣传教育这个重点工作,积极打造法治宣传阵地,结合自治与德治,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作用

1、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我镇充分发扬村民自治,村委会成员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后又选优配强一批肯做事、能做事的进入村委会,配齐配强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等工作人员,严格村两委坐班制,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成立监督委员会加强民主监督,重大投资、大额支出均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每季度公开村务、理财议事等项目,确保做到村务开展合法、合理,财务支出公开、透明。

3、加强干部能力建设。我镇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进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同时通过以会代训、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开阔党员干部视野,切实增强村“两委”干部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法律知识素养。我镇还多次组织党员群众到其他乡镇、地区进行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法律意识。

(二)创新社会治理,助推新农村建设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村“两委”干部、调委会人员依托基层,深入基层,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了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同时,李坡村还配备综治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共同维护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村党员干部带头作表率,认真履行村规民约,在全村形成了讲道德、讲文明的良好氛围,坚持法德并举,注重诚信建设,确保村不良信用户不超过所有授信户的5%。李坡村还注重开展“天长好人”等各类文体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提升村民群众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室、司法行政工作室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搭建必要平台,确保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表达、权益保障的法律渠道畅通。同时,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协助村委会建立完善法律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协作与配合,及时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1、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议事会制度。及时完善和修订乡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约,公正透明。

2、加强宣传力度。狠抓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号、法治文化宣传栏、条幅等形式,对村各类制度规定进行宣传。做好“江淮普法行”、“法律进乡村”等活动,进一步促进村民依法维权和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

3、促进民主监督。根据我镇“清单+积分”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等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村务财务的公开,保证各项事务及重大决策公开、透明、民主。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实现村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近年来,通过系列措施,李坡村法治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全村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乡村建设面貌焕然一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完善,农村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特点和效果】

当前乡村振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出问题,都需要通过法治的方式来解决,需要法治来保障。只有通过法治乡村建设,才能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保障。以李坡村为试点,在全镇范围内总结推广,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实施乡村振兴等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推动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融合发展。结合本地人文传统及民俗风情等特点,创新形式载体,广泛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江淮普法行”工作,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利用“送戏下乡”等文化载体,唱好法治宣传大戏,为全镇乃至全市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身边的人和事写法治、唱法治、说法治;将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秸秆禁烧、扫黑除恶、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移风易俗等内容编进文艺演出活动菜单中,寓法治宣传教育于各种文化活动之中。

二是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村规民约规范村级干部群众的行为。我镇通过运行“小微权力清单”、“清单+积分” 规范村级事务,深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同时,认真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发挥有力作用,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基层组织战斗力。我镇还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法治培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扎实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三是强化村级司法保障,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与综治、信访等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村级延伸,及时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业务线上线下的需求指引,满足群众学法、找法、用法一站式需求,避免站所林立以及门难找、人难寻的情况,让基层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