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松柏朗村位于东莞市大朗镇西南面,毗邻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面积2.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035人,常住人口2.5万人,中共党员172人。2018年集体资产总产值40105万元,经营纯收入为1648万元,设有党工委、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4套组织,共有两委干部11人。近年来,松柏朗村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不断巩固已有成效,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村民安居乐业。

【任务措施】
(一)健全工作组织机制,确保法治创建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由村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两委”成员任组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了一系列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从制度上保障村民自治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重要内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每月组织各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及时整理学习文字、影像资料,做到学有记录、学有成效,共形成党员学习心得100多篇。
(二)民主制度规范完备,全面落实民主监督。一是实行民主选举。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民主选举,选举程序规范透明,没有发生任何影响选举工作的突发事件,历届班子威信高,为民服务工作实,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2019年年初,松柏朗村严格按照选举流程,自觉接受村民监督,顺利完成了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的补选工作,民主推选了两名支委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二是议事规则完善。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和《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扬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村务决策民主化、公开化、程序化,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遵循“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即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三是村务财务公开透明。建立长达100米的政务公开宣传栏,在公共服务管理中心设置2.6米*1.8米滚动宣传屏,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公示,依法保障和切实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四是自觉接受村民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对于大会决策的议题、过程和实施的结果均在村内公务平台、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主动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五是开展驻点普遍联系群众工作。划定5个分管小组,通过定点接待、上门走访、开展主题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听取群众对村两委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着力提升村民法治素质。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在辖区内重点路口和人流密集路段安装电子监控探头120多个,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实行全面、实时、高效的监控,社会治安良好。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强化法治阵地建设,打造“松柏朗法治文化体验公园”,每年邀请驻村律师开展不少于4次的普法讲座,并在文化广场等醒目位置播放法治短剧、普法宣传片、开展法治表演等形式,增强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和遵法守法的意识。三是深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1+2+3+N”法律服务制度:“1”名司法干部或驻村法律顾问配备“2”名司法联络员,每个月开展至少“3”次法治活动,积极回应“N”名群众对法律难点、热点问题的需求,把普法活动渗透到村务工作的开展、村民的日常生活中,不断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四是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充分发挥司法干部、驻村法律顾问、法治宣传队作为矛盾纠纷调解员的作用,疑难问题“会诊服务”、个别需求“预约服务”、特殊群体“入户服务”,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总投资3亿元建设松柏朗大厦。大厦设有农贸市场、喜庆堂、商业楼、住宅楼等。项目使用后,将改善松柏朗村容村貌,优化营商和交通环境,为村集体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二是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以实现“稳中求进,有效增长”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增强经济实力,2019年集体资产总产值48466万元,年平均增幅达20%以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三是健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2019年共发放村民口粮、福利费、老人金等1881万元,村一级为全村群众购买村民养老、医疗保险164万元。对困难户、特困户、军烈属、伤残户等特殊群体开展各项帮扶慰问。四是完善一站式服务窗口。每日受理群众和新莞人有关事项达80多件,月业务量近2000件,前来办理的群众满意度达99%,真正实现便民利民;五是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近年来,投资近1923万元对32条村道路进行硬底化改造,方便了群众的出行。投资1434多万元建设了松柏朗文化广场、松柏朗老人活动中心、社区卫生门诊大楼,松柏朗中心体育公园、松柏朗荔枝公园等多项民生工程。年均投资120万改善村卫生环境、更新环卫设备,不遗余力发展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断提升村民幸福指数,促进村居可持续发展。
【特点和效果】
(一)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松柏朗村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党领导下的社会协同共治、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沟通的能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充分挖掘社区(村)的法律资源,因地制宜添加法治元素,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充分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其他社区(村)提供可借鉴可参考的优秀典范,在推进乡村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近两年来,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松柏朗村民主议事制度不断完善,法治宣传及法治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全体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得到极大转变,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律观念逐渐形成,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村(居)委会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不断提升,基层事务逐步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质效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群众借助民主法治体验公园、村级宣传栏学习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通过参与知识讲座,观看法治短剧、普法宣传片等,民主法治观念和遵法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两年来,普法讲座受惠群众达1500余人。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升级。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1+2+3+N”法律服务制度持续深化,司法干部、驻村法律顾问、法治宣传队作为矛盾纠纷调解员的作用不断凸显,两年来,协助群众化解基层各类矛盾153宗,成功率为100%,真正做到“大事小事不出村”,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提供的源头活水不断涌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