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邳州市始终坚持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弘扬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市、镇、村、组四级文化阵地全覆盖的基础上,精心培育、全力打造以法治庭院为核心的法治细胞工程,并成功打造了以“普法鸳鸯”熊为义家庭为代表的法治庭院,法治庭院以其投入少、效果好、接地气、顺民意的特点优势,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处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邳州市打造法治庭院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任务措施】

(一)坚持“三大原则”,确保“法治细胞”良性发展。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原则。成立了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市委宣传部、司法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法治庭院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全市法治庭院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镇(街道)均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权责明晰、通力协作的格局,为深入推进法治庭院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坚持部门共建原则。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五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法治庭院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具体任务,确定序时进度,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包挂责任制,各执法单位对法治庭院建设家庭实行包挂,及时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三是坚持群众自发原则。邳州市八义集镇八义集村熊为义、闫怀玲夫妇利用自家闲置的三间瓦房,建立徐州市首个民间公益法治庭院,张贴亲手书写的法治小故事、法治漫画、法治宣传标语、普法四字歌,室内配备普法鸳鸯网站、2000余本法律书籍和书架、桌椅、电脑、音响、影碟机等设备。附近的群众在农闲时可以上门查阅法律书籍,进行法律咨询,并在庭院内自主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艺活动,法治庭院已成为居民身边的“法治之家”。                

(二)打造“三大阵地”,推动“法治细胞”创新发展。一是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在法治庭院设立法治文化墙、法治书屋、法治宣传栏,举办法治文艺活动,促进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特别是以法治庭院为主阵地,开展送法下乡系列宣传活动,起到较好的普法效果。二是打造法律咨询阵地。在法治庭院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开通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放宽援助审查标准,做到尽力尽援。周二和周四下午定为“律师接待日”,由驻点律师履行解答法律援助咨询和审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的职能,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交由市法援中心统一立案受理,竭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打造基层调解阵地。镇、村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一次入户到法治庭院,与庭院长一起组织召开重点解决影响稳定和发展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为主要内容的现场办公会。同时,制定矛盾排查、矛盾调处等系列规章制度,对突发的矛盾纠纷,现场从快给予调处解决;对较大疑难的矛盾纠纷,尽快上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突出“三大特色”,助推“法治细胞”纵深发展。一是突出“品牌化”,扩大影响力。强化“名人”的推广效应,“普法鸳鸯”熊为义、闫怀玲夫妇二人义务普法32年的事迹在当地广为人知,其率先建设“普法鸳鸯”法治庭院,有力示范带动全市法治庭院建设品牌化发展。二是突出“特色化”,提高辐射力。按照“一院一特色”建设法治庭院,碾庄镇将爱国教育和法治教育结合起来,在退休老战士家中建起“法治庭院”。官湖镇将地方特色文化与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剪纸比赛,形成了一系列独具特色的法治风景线。三是突出“便民化”,增强生命力。在法治庭院内开设农民法律维权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政务服务大篷车”不定期开进法治庭院,为群众办理各项业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将“巡回法庭”“巡回检察室”搬进法治庭院,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特点和效果】

一是拓阵地、强素养。将法治庭院作为普法阵地,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寓法治于百姓生活,寓法治于文艺娱乐,进一步提高了普法效果,促进群众法律素养普遍提高。

二是接地气、强互动。法治庭院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的宣传法律知识,将法治文化与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群众喜爱的柳琴戏等民俗文化相结合,依托法治庭院送戏下乡,送法下乡,在潜移默化中将公平、正义、和谐等法治理念传播给广大群众。

三是聚合力、强实效。法治庭院建设实行“党委政府引导、企事业单位支持、社会各方面赞助、镇村居民自筹”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凝聚了社会各方整体合力,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