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使广大学生认清邪教的危害,增强抵御邪教的免疫力,净化小学生成长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把对小学生的反邪教的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

(一)广泛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进课堂活动,安排反邪教教育课或活动。通过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在校所有学生都能接受到比较系统的崇尚科学教育,确保在校生充分认识邪教的危害,增强讲科学的能力。 (二)通过观看图片展、视频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反邪教意识。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观看反邪教宣传展板;
(2)观看一部反邪教教育片;
(3)开辟一期内容丰富的反邪教黑板报;
(4)举办一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手抄报比赛;
(5)开展反邪教网上签名活动;
(6)开展反邪教主题宣传教育班会。
【重点宣传内容】
(一)什么是邪教?
答: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二)如何辨识邪教?
答:邪教危害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具有反科学性、反现实性、反社会性和反政府性特点。一般邪教有以下六个特征:
(1)神化邪教头子。邪教的教主崇拜不是宗教崇拜,也不是民间的一般神灵崇拜。邪教教主一开始便神化自己,以欺骗的手段把自己打扮成“人神”,号称自己拥有许多超自然的神力和权力,鼓吹邪教成员只能唯教主之命是从,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
(2)实施精神控制。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维持其成员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邪教教主为达到使其成员对自己绝对忠诚的邪恶目的,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段,并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对其成员实行"洗脑术",巧妙地加以精神控制,使加入其非法组织的人员"进得去,出不来”。
(3)宣扬“末日来临”,制造思想混乱。邪教大都宣扬“世界末日论” “人类灾难论”等歪理邪说。有的邪教宣扬地震、瘟疫等大灾难,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
(4)盘剥信徒钱财,非法牟取暴利。当代邪教教主或要求邪教成员将所有财产奉献给教主,或通过开办各种“学习班”,收取高昂学费,或通过所谓“心理治疗”骗取高价的“治疗费”,或通过在其成员中强行推销他们编造的图书、音像制品、标识物等获取高额利润,从而聚敛大量钱财。
(5)建立秘密组织。邪教一般都以邪教教主为核心建立严格的组织体系,要求其成员断绝疏远与家庭和社会的联系,绝对服从邪教教主,严禁他们脱离或背叛邪教组织。
(6)反对政府,仇视社会。邪教之害,突出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邪教教义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将自身的权威凌驾于现实社会和法律之上,不仅威胁个体的生命和群体利益,还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三)宗教与邪教有何区别?
答:宗教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经过实践检验,得到了社会认可的一种精神信仰、合法组织;邪教是未经政府批准的,行动诡秘,对信徒进行严密精神控制的非法组织。二者区别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1)理论体系不同。宗教以其博大精深的经典、教义构成完备的宗教理论体系,并成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邪教则没有正当和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只有一些支离破碎的迷信邪说,盗用宗教概念和术语,危言耸听,愚弄世人。
(2)崇拜对象不同。宗教信奉的对象是特定的“神”,不是活生生的人,是现实不存在的精神偶像。邪教崇拜的对象则是教主本人,是活生生的人,教主自诩为救世主,是神的替身、代表,宣扬自己所谓的各种特异功能,迷惑信众。
(3)“末世”阐述不同。宗教认为“世界末日”在遥远的未来,引导信徒忘却现实苦恼而企盼未来幸福生活,缓和社会矛盾。邪教则篡改成“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只有加入其教,才能得到拯救,以此对信徒的进行精神控制。
(4)社会功能不同。宗教引导人、教化人抑恶扬善,以和为贵,多做善事,热爱生活,珍惜生命。邪教则披着宗教的外衣,以健身祛病为名,骗取钱财,制造混乱,致使信徒六亲不认,心理变态,轻视生命,厌恶社会,甚至带有政治野心。
(5)活动方式不同。宗教活动是公开、合法的,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的,有固定的场所,如寺庙、教堂等。邪教活动则是诡秘的、地下的、非法的,而且活动场所也不是固定的,常常侵占公共场所,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学习。
(6)法律地位不同。宗教组织是依法登记、年检的社会团体,公民信教或不信教的自由、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和仪式,受到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的保护。邪教组织则属于非法社会团体,其一切组织、人员、活动、财产等都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四)我国反邪教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揭露邪教本质,垒起抵制邪教的堡垒
通过活动让学生分清邪教与宗教的本质区别,让孩子认清邪教危害社会、祸国殃民、残害青少年的本质。
(二)营造反邪教氛围,让邪教在校园中无处藏身
学校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接班人的主阵地,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更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系列校园教育活动,着力构建反邪教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营造反邪教氛围,让神圣校园远离邪教,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无法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三)编制联防联控防线,铸牢反邪教联盟战线
利用家庭这个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课堂,通过家长会、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畅通学校与家庭沟通渠道,适时、适度地向学生家长开展反邪教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让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形成一道家庭、社会、学校联防联控的防线,全面推进反邪教工作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