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要那么多彩礼不是给你们俩增加负担吗?只要你们俩过得幸福就好”。近日,正宁县榆林子镇新郎蒙某和新娘李某喜结良缘,而女方没有要一分钱彩礼的消息在正宁传为佳话,成为引领正宁农村婚育新风尚的典范。

庆阳市正宁县司法 妇联 民政等单位联合开展倡导婚育新风法治宣传活动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正宁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针对县内近年来结婚彩礼居高不下的实际问题,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设置集中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微课堂讲法,运用“正宁司法宣传”、“正宁新女性”等微信公众号普法,举办“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新风”主题联谊会等形式,围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法,倡导农村婚育新风尚等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收到了预期效果。

先后共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宣传手册、宣传资料20000余份,前来咨询的妇女达1500余人次,微课堂普法2次,微信公众号推送正宁县“倡导婚俗新风 抵制高价彩礼”倡议书等内容20条,阅读人数达30000多人(次)。

【重点宣传内容】

(一)倡导婚俗新风 抵制高价彩礼倡议书

幸福的婚姻是青年男女的梦想,美满的家庭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近年来,我县农村彩礼不断上涨,买卖婚姻有所抬头,导致一些家庭出现因婚返贫、家庭不睦、婚姻破裂等现象,严重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弘扬传统美德,构建幸福家庭,抵制高价彩礼,在全社会树立文明新风,特发出如下倡议:

1.爱情贵在真心,筑牢感情基础。广大青年男女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嫁观。在选择配偶时以人品、感情为主,两情相悦,真心相爱,自觉抵制婚姻买卖、高价彩礼陋俗。对待婚姻,要秉持勤劳致富为重的理念,用辛勤的劳动去创造成功的事业和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争做践行婚俗新风的模范。

2.父母贵在支持,尊重孩子意愿。给孩子甜蜜的爱情和幸福的生活,是每一个为人父母的本分。广大父母要深刻认识索要高价彩礼的危害性,莫让彩礼折断孩子爱情的翅膀,支持孩子自由恋爱,尊重孩子择偶意愿,不买卖、不包办,平等对待女孩和男孩,为她们的幸福婚姻创造条件。

3.婚俗贵在文明,倡树婚约新风。一个文明的婚礼会给家庭带来更多的温馨和甜蜜,也会带来更多的幸福与和谐!婚龄男女要勇敢的向婚姻中的歪风陋俗说“不”,办文明喜事,做文明新人,提倡婚庆事宜新办简办,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大操大办。大力提倡“精神庆典”,动员参加集体婚礼,旅游婚礼等,为自己举办既简约节俭又富有纪念意义的婚礼。

4.幸福贵在和美,传承家庭美德。广大家庭成员要严格遵守村规民约,树立良好家风,以德治家、以学治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大力倡扬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广泛传播文明社会的新思想、新观念,破除抱残守旧的老思想、老传统,见贤思齐,向善向美,经营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以良好的家风带动村风、民风和社风转变,从而使高价彩礼回归理性。

5.落实贵在带头,注重示范引导。广大青年男女要发扬敢于人先的锐气和勇于担当的勇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远大的眼光,适当的方式,主动引导好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及时劝阻、制止各类陈规陋习,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抵制高价彩礼,带头文明节俭办理婚事,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践行者,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6.倡树文明新风,抵制高价彩礼。是每个婚龄男女、每个家庭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社会文明的标志。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携手共进,汇溪成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正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婚姻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 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此次活动由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牵头组织,与“三下乡”活动紧密结合,参加单位多,宣传规模大,效果较好,发挥了联合优势。

二是主题突出,针对性强,选取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天价彩礼”为主题,既倡导婚育新风,又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接地气,合民情。在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微课堂普法2次,微信公众号推送正宁县“倡导婚俗新风 抵制高价彩礼”倡议书等内容,阅读浏览人数最多。

四是抵制高价彩礼,加强了示范引领。宣传典型,以良好的家风带动村风、民风和社风转变,从而使高价彩礼回归理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