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22日下午,黄山市屯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黄山市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办件交办单》,来电人反映“2020年1月4日在屯溪区长干路某美容美发店二楼办理了6900元会员卡,已打了30针干细胞注射液,现脸部出现疼痛及僵硬且月经量少,其认为注射液含肉毒杆菌和养胎素”。
通过屯溪区卫健委立案调查,证实:①该美容会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于2019年11月初至2020年05月25日从事美容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②该店负责人汪某某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胡某某、徐某某等2名从业人员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调查与处理】
2020年5月25日上午,屯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人员一行四人前往该美容店处理投诉,发现情况如下:1、现场未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未见其店内2名店员胡某某、徐某某的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现场未查见来电人反映的干细胞注射液、肉毒杆菌、养胎素和注射器等相关物品。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了此次现场检查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并当场制作《现场笔录》,同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5月26日,卫生执法人员依法对美容店负责人汪某某进行询问,汪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屯溪区卫健委决定依法予以该案当事人1、警告;2、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57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6月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于6月12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2020年6月12日交纳了罚款,本案至此结案。
【法律分析】
一是本案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通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涉案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执法现场音视频等证据证明:1、该美容店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2、该美容店负责人汪某某安排2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违法事实,证据确凿,违法事实认定清楚。
医疗美容不同于生活美容,其专业性强,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具体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作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是要达到灭菌级别的。这就是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主要区别。而生活美容一般是消毒级别,是指使用化妆或一般护理保养方法的修饰性美容,同时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形象设计和美体等服务项目,其特点就是无创伤性和无侵入性。
目前非法医学美容的主要形式为各种注射、超声刀、割双眼皮等微整形手术,如注射肉毒毒素除皱和瘦脸、注射美白针、注射填充剂隆鼻和除皱、面部微吸脂等,大家较熟悉的肉毒毒素、玻尿酸、童颜针是最常见的除皱物质,如水光针是通过水光枪将美容物质,如肉毒毒素、玻尿酸或者增白剂等注射到皮肤内,达到保湿和美白淡斑的目的。
根据本案起初来电人反映的情形,该美容美发店作为生活美容机构涉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由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未发现相关医疗物品及现场实施医疗美容,但发现该美容店存在其它违法情形(1、该美容店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2、该美容店负责人汪某某安排2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所以先对可以确定的违法情形进行处理,至于该店是否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需要接下来通过明察暗访收集相关证据,做另案处理。
二是自由裁量适当。本案中,该美容店未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于2019年11月初至2020年05月25日(2020年1月21日至3月31日因疫情未营业)从事美容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安徽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141序号第2处罚阶次的规定,予以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圆整(51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美容店负责人汪某某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胡某某、徐某某等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及《安徽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139序号第1处罚阶次的规定,予以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佰圆整(6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综合以上违法事实,经执法人员集体合议,予以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圆整(5700.00元)的行政处罚。法律适用正确,自由裁量适当。
【典型意义】
医疗美容安全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无论是受术者还是整形医生,无一不希望整形过程的顺利与安全。在微整形风靡的当下,很多非法整形机构、工作室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行业鱼龙混杂,乱象丛生,开展美容手术的人员无整形美容医师资质、药品器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甚至部分微整形注射人员毫无医学基础、仅仅参加了几天的所谓业务培训,就在各种场所展开手术和治疗,施治环境未经任何消毒、无任何急救条件和设施,为了谋取暴利,他们置求美者的安全于不顾,给求美者带来健康和生命的威胁,发生事故后,一走了之,致使维权行为难于进行,爱美人士往往只能自咽苦果。
提醒各位爱美人士,请警惕非法医疗美容,要到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治疗和手术,开展美容治疗和手术之前,一定要查验该机构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查验实施手术的人员是否持有在该场所执业的医疗美容或者医疗整形医师执业证书,查验该机构是否有美容主诊医师,首先用手机搜索查看注射物质是否是合法的药品和器械,要求他们出示注射物质的中文说明书和合格证明,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的进口证明,切勿尝到了苦果才开始维权,得不偿失。同时,遭遇非法美容情况请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报警,并配合调查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