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重庆市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青少年工作、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立足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延伸青少年权益保护触角,打造具有法院特色的青少年维权服务、青少年普法品牌,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1年,江北、荣昌、云阳三家法院负责少年审判工作的部门成功创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及校园普法深度融合,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任务措施】
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委工作要求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要求,促使青少年权益保护在审判工作和普法教育领域齐头并进,双向发力,汇聚合力。
(一)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结合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对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查研究、业务指导,加强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市高法院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担任小组组长,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查研究、业务指导。市高法院印发《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督查考核,要求全市各中级法院及区县法院均建立相应领导工作机制并形成工作方案,推动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组织和机制建设。二是全力推进少年法庭建设。全市法院结合内设机构改革,组建专门审判庭或合议庭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形成覆盖全市各级法院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网络,夯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组织基础,有序推进少年法庭挂牌事宜。三是科学确定少年法庭受案范围。根据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要求,重庆法院将逐步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高法院抓紧时间制定《少年法庭案件审理范围指南》,已广泛征求中基层法院意见,待审判委员会审议后于近期出台。
(二)构建具体工作机制
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推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开展以“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为核心的“‘四个一’建设”,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科学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开设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针对中小学校师生、家长、社区居民等不同受众群体,采用“法院课堂”“校园课堂”“社区课堂”等形式推动“小公民法律课堂”进校园、进社区,特别是进山区、库区、边远学校。“法院课堂”邀请在校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亲身体验安检、立案、开庭等环节,参观法庭、法官宪法宣誓等活动。“校园课堂”由法院宣讲团队走进校园,结合社会热点问题等,采用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社区课堂”由法院宣讲团队走进社区,通过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等活动形式,引导学生和家长共同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强化与当地相关单位、组织协作,在当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处或法院内开辟独立空间设立“小公民法律课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统一课件、统一流程、统一标识等规范化建设,重点打造精品活动品牌。
二是建立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依托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力量,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求全市法院安排具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表达能力较强的干警参与“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熟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具备丰富审判工作经验和一定心理学知识的干警参与“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定期吸收新鲜力量,确保法治教育队伍良性发展。把“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建设与法治副校长推荐选任结合起来,优先推荐讲师团成员、院庭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
三是开发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结合司法实践反映的突出问题,社会热点问题和师生家长关切的焦点问题,积极探索制作符合未成年人认知水平的“小公民法律课堂”法治教育课件模板和活动流程模板,推动内容形式规范统一。编纂出版相关法律读本、宣传手册及拍摄微视频、微电影等,丰富法治教育载体和内容。深化法治教育课件开发,计划用1-2年时间为全市法院法治教育活动提供科学合理、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法治教育标准课件。
四是组建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依托少年法庭改革,在审判区内设置一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室,主动开展未成年人安置帮教、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咨询、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创新法治宣讲、庭审旁听、模拟法庭等活动,实现未成年人罪犯回访帮教、未成年人被告人心理咨询、未成年人受害人帮扶救助和心理干预三个100%全覆盖。积极参与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案件承办人化解矛盾纠纷。
【特点和效果】
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总体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格局。推广“‘四个一’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全市法院统一理念、统一标识、统一课件,推动形成延伸工作更加全面、法治教育效果更加突出、影响辐射更加广泛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系,紧密结合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机制。
二是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在全市法院组建法治教育队伍,各中级法院、区县法院法治教育队伍由院庭领导牵头,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参与,以青年党员干警为主要力量。吸纳具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表达能力较强的干警组建“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吸纳熟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具备丰富审判工作经验和一定心理学知识的干警组建“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实现法治教育队伍的专门化发展。目前法治教育队伍人数已达100余名。
三是建立“双援帮扶”工作新机制。2021年,市高法院与团市委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双援帮扶模式的合作框架协议》,并在荣昌区开展试点工作,“双援帮扶”活动已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现已开展四期活动,受众近2000人。市高法院拟在与团市委签订试点协议基础上,及时跟踪荣昌区试点情况,推动全市各区县有序推广,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工作的社会支持体系,强化对全市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培育,推动未成年人的双向、全面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