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乡村公共空间是指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公共使用、开展公共活动的物质空间(室内与室外)。在实践中,主要涉及到乡村的土地、水体、道路、村(居)集体资产资源、集镇区及集中居住区、乡镇工业集中区等。

2020年以来,泗洪县把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积极提供了优良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农村公共资源和公共空间的有效利用,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乡村环境明显改善,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和谐,让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任务措施】
(一)依法确定乡村公共空间治理范围。厘清公私权属和界限,对乡村公共空间范围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彻底的核查清理,全面登记,明晰权属,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明确、管理规范。除村民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取得的空间和权益之外,其余公共空间均归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并实施全面治理。对长期以来的集体资产发包合同张榜公示,对租期超长或以低价签订的有失公平以及不够规范的合同全面加以规范。对沟河路堰等公共空间资源和河道、道路的管理控制区,由水利、交通等部门在明晰权属及监管主体的基础上,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委托乡、村代管,明确委托方、受委托方的权利义务,增强乡村治理公共空间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对私有财产和私人空间予以尊重并严格保护,对村民违法违规侵占的集体资产资源和公共空间依法进行清理和回收,打牢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基础。
(二)统筹整合法治保障资源。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乡村共空间融合治理指挥部。县司法局牵头成立由法院、公安、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公共空间治理法律保障组,制定法律保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并在各乡镇派驻联络员,加强指导。成立由60余名政府法制干部、律师、公证员、普法志愿者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法律服务团,为乡镇、村(社区)提供巡回法律服务,接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解决涉法问题500余件,保障公共空间治理依法推进。对集体资源资产管理进行规范,对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对私搭乱建、私植乱种、乱堆乱放等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对违章建筑依法拆除,对清理出的公共空间进行绿化美化,实现公共资源共治共享。
(三)广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用法治夜市、标语、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普法宣传,引导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5.3万份,800余名党员干部带头退出个人或亲属侵占的公共资产资源,带动3000余名群众主动退还了侵占的公共资源,动员群众自觉清理乱搭乱建、乱耕乱种等各种乱象。加强以案释法宣传,整理20余件涉及公共空间治理的典型案例,指导基层干部工作,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朱湖镇的张某于2013年承包某水库经营,合同到期后拒不退还水面,法律保障组对此事持续关注,支持水库管理所起诉,并组织数十名干部群众旁听庭审,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报道,水库管理所依法收回了水面,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大量因为公共资源“分配不均”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攀比侵占公共资产资源的不良风气得到遏制,有效促进了公共空间治理的开展。
(四)全程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团围绕公共空间被侵占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实地调研,了解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法律需求,指导乡镇和村(社区)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00余场次,提高干部法律素养,提升治理水平。对依法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的创新做法及时提炼推广,不断完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方案,将乡镇工业园区纳入治理范畴,组织律师对园区的闲置土地、烂尾厂房、低价厂房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体检” 和集中清理,帮助乡镇清理、盘活闲置工业用地1482亩,整治低价厂房32.2万平方米,拓展了乡镇工业的发展空间。指导乡镇、村(社区)综合运用协商、调解、依法维权等手段,用制度促进基层干部依法治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处置争议,及时解决治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800余件,有效防范了社会风险。归仁镇某村将小学土地出租用于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团认为该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提出了妥善解决的法律意见。
(五)规范强化依法依规治理。编印了《公共空间治理法律法规汇编》5000余册,发至各乡镇、村(社区),促进公共空间治理依法推进。法律服务团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帮助审查各类涉及集体资产的合同9000余份,清理出不合法、不公平或逾期仍在履行的合同3016份,引导当事人自愿解除或废止,清理债权总额3560万元,促进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运行。陈圩乡渔沟村的吴某于1997年3月和村委会签订了40亩的堤埂土地承合同用于栽树,约定租期30年,每亩每年租金20元,村民们一直不满。治理期间,村委会诉至法院,法院组织调解,释明法律规定,吴某认识到原合同租期过长、租金过低,显失公平,双方协商后缩短了合同期限,把租金提高到每亩每年200元,群众满意,集体增收。
对清理收回的公共资产资源全面登记造册,明确权属,进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或公开发包经营,确保不再受到二次侵占。指导乡镇、村(社区)对收回的土地、水面、“四荒”、林木等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入公共平台交易,规范交易程序。截至目前,通过县、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包集体土地20.3万亩,发包集体资产42.3万平方米,已累计成交9786笔、4.20亿元,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59亿元,实现了乡村治理的“共有共治共建共享”。 瑶沟乡秦桥村位于新汴河边,有1300多亩河滩地被少数农户长期侵占。司法所工作人员逐户走访,讲解法律、政策,劝导农户退出了河滩地,并指导村委会将河滩地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对外发包,使村集体每年增收46万元。
【特点和效果】
泗洪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泗洪县累计收回集体资源8.9万亩(其中土地5.8万亩,水体3.1万亩),水利工程用地4.5万亩,治理各类道路3213公里,新栽植树木71.2万株,清理非法种植15700平方米,疏浚河道1600余公里,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清运垃圾29.8万吨,拆除违建和零散畜禽养殖圈舍98.5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水清地绿、路平岸美。
泗洪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积累了实践经验。例如,准确把握党的农村工作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涉农法律法规,确保治理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对依法收回的公共空间进行盘活利用,促使农民群众最终受益等。通过治理,不仅有效厘清了公私界限,壮大了集体资产,促进了群众增收,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同时,还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塑造了文明乡风,增强了群众主体意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得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水平和群众幸福指数大幅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综合效益已初步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