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乡村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平度市司法局率先全面部署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引导身边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力地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有效地赋能基层社会依法治理,从根本上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时代,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呈现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等新特点,这是基层依法治理面临的新课题,也是实现乡村振兴要做对做好的必答题。迎接新挑战,对标新要求,平度市积极作为,在全青岛率先铺开“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2021年5月,青岛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至少培育1名“法治带头人”。2021年6月,按照《山东省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指引》新要求,对平度市培养工作作出新调整。截至目前,在全市各村(社区)选拔、培育首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762人,其中“法律明白人”405人,“法治带头人”357人,在全市298个行政村和59个社区都配备了“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实现全覆盖。

【任务措施】
平度市司法局为切实提升新时代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汇聚强大合力,打造乡村振兴的“平度样板”。
一是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农村法治教育工作。平度市司法局将“加强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青岛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工作。推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将廉政建设、依法治村等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年度集中轮训议程,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参与和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指导性。将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人、社区法律顾问作为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全年组织开展培训60余场,打造基层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在农村群众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良好氛围。
二是依托调解网格织密普法组织。建立“网格+警格”联动普法机制,以基层网格为基础,为每一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法律明白人、为每个新村配备至少1名法治带头人。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优势,让“法律明白人”来自于网格、培养在网格、服务在网格,使全市网格成为“法律明白人”履职的实战阵地。让所有的网格员成为“法律明白人”骨干力量,所有的“法律明白人”参与到网格化工作中。通过深度融合,实现人员、资源、平台、服务的同频共振。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集群优势,开展常态化普法教育。今年以来,依托全市17个镇街调委会、149个管区调委会、2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和19个品牌人民调解室,全市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共参与调解纠纷451起,解答法律咨询2377人次,开展社区普法宣传活动402次,举办法治讲座143场,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人数达到36334人。
三是提升实效,全面完善“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通过开展经常性业务轮训、参加审判旁听等形式,切实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实现由一名单纯的人民调解员向既是人民调解员又是法律明白人的角色转换,使每一个调解的过程同时又是以案释法的过程,化解矛盾中实施法律援助,在调处纠纷中普及法律知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针对村(社区)频发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林业产权、土地承包转让、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房屋产权、家庭婚姻、家庭赡养、财产继承、妇女儿童维权、农民工维权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法治实践形式,开展现场教学,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切实履职、担当作为提供有力抓手,丰富其法治实践和法治体验。发挥线上平台的普法作用,在平度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以案说法”栏目,将“家庭法律医生”公共法律平台融入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打造“法治平度”官方抖音账号,借力法学会“双百”平台,提供了丰富多彩的线上学习平台。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细化评优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平度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即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实现法律服务群众全覆盖。整合资源,依托全市远程教育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打造“法律明白人”培养主阵地。组织全市社区民警、法官、检察官、律师结对培养网格内“法律明白人”,重点针对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矛盾调解技巧、法律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培训。
五是做好典型引领。培养了一批模范带头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如明村“老赵调解室”的赵忠书,本着“以法喻理、以理喻人、真情化解”的工作原则,将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运用到解决群众矛盾纠纷中来,参与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家庭邻里关系等各个领域的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解决了疑难问题,累计调解案件上千起,调解成功率接近百分之百,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如大泽山“老胡调解室”胡京伟,创新调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同时在“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出自己的“岳石经验”,调解的纠纷案件千余起,使矛盾纠纷不过夜、不积压、不升级,真正将东岳石村建设成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美村居。
【特点和效果】
通过发挥“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的优势,广泛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社区活动、乡村大集等开展普法宣传共计500余场,解答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100余起,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打通普法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层着力点。活跃在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以自己不凡而忙碌的身影为建设法治青岛生动注脚。做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长期发力、久久为功,平度市司法局将在主动性、精准性、普惠性上持续发力,不断将培育工作推向深入,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汇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