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行政能力和水平,西峡县莲花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省级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活动自开展以来,莲花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街道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

【任务措施】
(一)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街道组建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街道创建领导小组。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和《河南省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指导标准》,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拟制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推动法治街道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认真履职,保障有力。机制保障: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工委、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街道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督导、同考评,制定年度法治街道建设工作要点,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汇报,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街道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监管,促进街道法治街道创建顺利开展。把法治建设活动列入部门及社区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严格考核奖惩体系,定期检查督导,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事项,确保工作统筹协调、保障有力。人员保障: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充实,司法所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各项工作制度健全,配备 6名高学历、素质高的同志担任法治创建工作人员。经费保障:街道每年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4.5万元,全部用作街道、社区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基础设施、装备和经费均得到保障。
三是广征民意,集体决策。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充分运用社区“四议两公开”、居民小组“一征三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对社区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重大决策坚持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群众的意见,鼓励“两新”党组织和中小学校、基层警所、小区物业管委会、群众代表等多元化主体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建立长期联络机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近年来,集体决策实施了古城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一批涉及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事项36件。
四是严守纪律,带头守法。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不插手案件审理”等相关规定,严守领导干部工作纪律“红线”,切实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履职。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无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无侵犯党员民主权利事件发生,无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发生。
(二)严格依法行政,优化决策机制
一是依法全面履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街道办事处每年召开6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出台街道依法行政系列制度,坚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集体决策街道重大事项,为使公民的权利得到充分保证,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功能完善、活动经常、综合利用,突出特色”的目标要求,不断提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群众办事机构软硬件建设水平。按照“一网通办”要求,进一步规范综合服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审批行为,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街道、社区均制定有内容明确的公共服务事项权责清单,可以在街道、社区为居民提供“一门式”、“一站式”、“网络化服务”,将各类便民服务项目“阳光下操作”,使行政权力得到规范运行,人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实现服务群众透明化、便捷化、规范化。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截止目前未发生因行政决策不当、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对街道所有重大事项、涉及民生的所有项目决策或开工前按照相关要求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降低决策风险。进一步完善街道内部决策程序,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以街道法制工作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选聘政治觉悟高、经验丰富的律师县龙城律师事务所喻银根、司法所所长廖春地担任街道和2个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社区脱贫致富发展经济服务员、国家法律政策宣传员、社会弱势群体援助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治安动态信息员”的作用,全面服务基层社会稳定、群众依法维权、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社区法律顾问每年进社区200余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0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2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单3000余份,协助街道社区解决涉法涉诉案件10余起。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做好西峡县乡镇(街道)第一批县级部门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下放交接工作,积极组织街道1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培训、考试,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统一配备行政执法人员服装,行政执法仪,按照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系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杜绝随意执法、趋利执法、暴力执法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是加强文件管理,依法政务公开。按照法治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职责,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有效。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和目录及时填报公开内容,严格审定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全面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传递,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创新普法模式,深化教育实效
一是突出“五学”模式,推动常态学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坚持“会前常态学、深入系统学、书记带头学、互动交流学、深入实践学”五学模式,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4次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参加率、合格率均达100%,带动辖区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推动青少年学法。加强辖区中小学校法治校园建设,辖区3所中小学校均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100%。通过国旗下讲话、中小学法治课、主题班会、校讯通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形式,深入宣传宪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法治知识,使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得到提高。
三是拓宽宣传途径,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推进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和法治宣传长廊建设,组建由党政机关干部、法律顾问、法治模范人物、法律明白人等组成的街道、社区法治宣讲团,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法治长廊、学校等为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民法典系列、“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活动, 授课教师通过为群众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宪法和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为社区群众授课,培养兼具致富能力和法律能力的全能人才。自活动开展以来,宣讲300余场次,发放宪法读本6000余本,法治宣传单页3万余份。通过积极开展法治、德治宣传活动,推动“居民自治有人管、德治教育有典型、法治宣传有案例、共治推动有内容”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深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坚持依法治理,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社区、县域治理现代化试点、“五零”平安、法治街道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利用短信、微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大张旗鼓地各级诚信守法、遵纪守法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实施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按照每个社区不少于5-8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开展业务培训活动,通过“法律明白人”的现身说法,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基本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按照“每个社区有1个以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橱窗)等阵地”的要求,提升改造法治宣传阵地,社区书屋设立“法治图书角”,定期开展“板凳传习会”、“学法知识竞赛”、“学法大比武”、“模拟法庭”等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共同助推社会和谐。
二是创新“三调三治模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地处城乡结合部,外来就业人口较多现状,莲花街道以创建“法治莲花”为主线,以“搭建平台,落实保障,发挥作用”为抓手,积极探索“三调(金牌调解、网格调解、爱心调解)”“三治(法治、德治、自治)”工作模式,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街道各级干部矛盾调解员、民情信息员、社区监督员、便民服务员作用,以现场与上门相结合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在街道成立“金牌”调解室,在两个社区成立“爱心”调解室,吸纳“两委”成员、综治网格员、“五老”人员、警务助理、法律顾问组成社区矛盾调解队伍,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个,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矛盾化解率达到99.8%以上,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由辖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自愿组成的“五老”评议团,利用“道德法庭”,对邻里纠纷、上访老户、特殊利益群体等难热点事项,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定点定向服务,从法律、道德两个层面对当事人进行约束,定纷止争。
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完备,并有效发挥作用。进一步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的真实性、有效性。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做到应援尽援,受援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教育帮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社会救助措施。社区矫正工作力量配备充足,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矫正期间再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强化法治监督,畅通信访渠道
一是健全人大依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街道人大工委的监督职能,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街道人大工委牵头,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社会事务办等部门参加的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监督活动,通过加大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和普法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依法行政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健全基层群众民主自治机制。制定社区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居民群众、居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依法依规对社区党务、政务、居务、财务及时公开。将法治精神融入居民公约、居民自治章程,辖区内所有社区普遍形成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居民公约。持续推行“四议两公开”、“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妥善解决社区组集体财务重大支出、预留地开发建设、低保、贫困户和民生项目建设等问题,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监督下”,让各项工作在政策法规框架下决策实施。
三是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群众申诉、控告渠道畅通,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曝光以及网络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信访渠道通畅,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100%,按期办结率达95%以上。无赴京到省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特点和效果】
街道各级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进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街道各社区治安持续良好,公众安全感达95%以上,2021年上半年莲花街道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位列全市前列,全县第一。辖区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由于工作业绩突出,街道连续多次获得市级“平安建设”先进街道,市级信访“四无”街道、连续10余年获得全县综治、信访、法治等多项荣誉称号,街道辖区莲花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新兴社区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社区”等多项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