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20字的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宣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2019年,南通市下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20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培育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的意见(试行)》,均明确提出“治理有效”要求。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治理有效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升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果,将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近年来,南通市发挥全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首批联系点作用,以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依托地理特点、地域文化、地缘优势等“底色”,精心绘制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美丽画卷,有效促进了乡村振兴。
【任务措施】
(一)依托地理特点强统筹。依托南通滨江临海、运河横贯的地理特点,建设与乡村发展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融合、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相互补的法治文化阵地。一是乘势而上。南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将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培育的整体布局,明确“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250个乡村振兴先进村”,要求每个村法治文化阵地达到600平方以上。同时,市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每个示范村投入600万元、每个先进村投入200万元进行培育。以此为牵引,南通市委依治办、市法宣办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南通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部门职责、具体要求,推动阵地建设落地生根、提档升级。二是因地而建。各县(市)区采取实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奖代补”机制,投入奖补资金370余万元,全市建成省级法治文化阵地45个,市级法治文化阵地249个。注重在沿江、沿海、沿运河镇村建设中融入法治因素、法治基因,融合打造“三沿”法治文化带,打造沿江村居阵地29个,沿海村居阵地30个,相继建成如皋市长江镇法治大观园、如东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启东高新区(近海镇)法治融园,如皋市如泰运河水绘园段法治文化街区等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形成“一县一特色、一镇一品牌、一村一亮点”的法治文化景观集群。三是借机而为。依托基层图书馆、纪念馆、乡愁馆、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公共文化设施,将法治内容融入其中,设立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普法专区等阵地,乡村法律图书室(角)覆盖率100%,成为百姓身边的法律资料库。在人流量集中的学校、菜场、村(社区)投放“无人律师岗”60余台,涵盖400余部法律法规,提供即时在线法律检索、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成为智慧法治文化输出平台。依托邮政配送路线、烟草物流系统实施“普法邮路通万家”和“普法连锁店”工程,每年向基层群众投递《崇法报》《法润江海报》40余万份,成为流动的法治文化阵地。
(二)彰显地域文化强辐射。充分挖掘张謇文化、长寿文化、沙地文化等江海文化的地域特色,通过作品、媒介、活动等载体,着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法治文化传播格局。一是研发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名品。发动乡村法治文艺爱好者用方言俚语弘扬法治文化,组建海安市崇法文化剧社、如皋天山斗普法艺术团等创作实体80余家,推动法治元素融入海门山歌、如皋木偶剧等文学创作,融入风筝雕刻、年画剪纸等传统文化载体。实施法治文化创作“以评促建”,加强法治题材资源的挖掘整理、推介发布、创作孵化,定期开展不同层面、不同主题的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开展法治书画、法治摄影、法治文艺展览、表演,将法治精神深植民心。二是打造立体覆盖的法治文化名片。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媒体传播体系,每年投入120万元,优化升级《法治纵横》《法治时间》等法治专栏,电视台《法治微讲堂》开办150余期。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院、妇联等各级国家机关运用双微载体联动发布宣传内容,村(社区)全部建立“法润民生”微信群,发布法治资讯、典型案例,形成广覆盖、全联动的法治文化辐射格局。三是擦亮直通基层的法治文化名牌。举办四届南通市法治文化节,海安市连续举办十六届法治文化节,各县(市)区连续多年开展青少年法治文化节、“法治创和谐”文艺调演、“与法有约”家庭梦想大赛等活动;打造“法润江海”品牌项目,开展“法润江海 和谐万家”“法润江海 春风行动”“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德法涵养文明 共建绿色生活”等各类主题法治文化活动,将法治文化的氛围延伸至基层最末梢,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文化熏陶。
(三)借力地缘优势强融合。利用乡情亲情友情资源、家风家教家训载体,融合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乡村、走进家庭,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一是弘扬“志愿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司法行政工作室、德法讲堂等镇村平台,发挥“江海普法名嘴”“农村普法讲师团”“乡村法治文艺队”等志愿队伍作用,每年面向村(社区)开展普法惠民村村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深化“三治融合”。1919个村(社区)全部设立“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推广圆桌会议、民情恳谈会、百姓议事堂等村民协商议事模式,加大“援法议事”力度,建立协商议事法治护航机制,推动梳理、征集评选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80篇,有效激发群众自治活力。从家庭家教家风抓起,寻访四届“崇德尚法好家庭”、开展“家庭学法达人赛”“家庭学法嘉年华”等活动,深化德治约束。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巩固提升活动,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全市分别建成14个、825个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培育“法治星火”。积极发展乡村普法“快递员”,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100%,在网格治理中融入网格普法力量,按照“一格一户一人”要求培育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实现村(社区)有法律顾问、格有网格普法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户、户有法律明白人,参与村(居)务管理、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问题“答卷人”,涌现出扎根基层、服务乡土的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倪伯苍、杨广泽,“中国好人”赵亚华、袁金华等一批先进典型。
【特点和效果】
文化的作用在于通过其特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特征,使之成为社会群体共同遵循的意识观念、价值取向、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发展乡村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有效推动了乡村治理制度更加完善、治理方式更加高效、治理能力更加全面,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坚持了人民主体。在发展乡村法治文化,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时,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各环节和各方面,坚持需求导向,深化服务理念,尊重群众在乡村法治文化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做到了法治文化建设群众参与、成效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提升社会文明,增强社会活力,助力社会善治。
(二)注重了资源整合。注重发掘、传承和发扬厚重的南通历史文化和浓郁的江海文化,找准法治文化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公民道德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的最佳连接点,找准法治文化和文化、旅游、休闲、体育、教育等特色产业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的最深融合点,融入开展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引领带动群众形成全新的价值取向、行为认同。
(三)发挥了乡贤作用。乡贤是本乡本土孕育的地方精英,通过自身的人情味、亲和力、亲缘性等特质,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挥着引领、塑造和涵养等效用。在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时,充分整合了乡贤资源,发挥乡贤力量的智慧支撑,发扬乡贤力量的志愿奉献精神,通过群众身边的“法治带头人”带动了基层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为营造崇德尚法的乡村社会风尚提供了有力支撑。








